2025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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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对1222个行政村进行“进级晋位、动态管理”
来源: 发布日期:2021-11-22   打印

    本报讯(记者纪雨童)日前,我市制定印发《在全市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3+X”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全市394个“好”类行政村、376个“较好”类行政村和452个“一般”类行政村实行行政村“进级晋位、动态管理”。

    据了解,《方案》还制定了“好”类标准和“较好”类负面清单。“好”类标准为:在达到“较好”标准基础上,明确漏识率、错退率分别为零,成果巩固率达到100%、群众对干部帮扶工作和成果巩固满意度100%;2021年实施的项目全部完工通过验收且发挥效益,“五有六通”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管护到位、运行良好;村有主导产业;2021年度村集体经济收入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村容村貌、户容户貌等人居环境好,人像人貌(精神面貌)良好等5个方面具体标准。

    “较好”类负面清单:明确存在“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的户;应纳尽纳不到位,存在漏识、错退、数据质量不高等问题;11月份以来,发生省级(含省级)以上涉贫信访(舆情)件;2021年度村集体经济收入未达到5万元以上;2021年实施的项目未竣工验收;群众对干部帮扶工作和成果巩固满意度低于90%;村容村貌、户容户貌等人居环境差,人像人貌(精神面貌)差等7个方面负面清单。

    同时,对“较好”类和“一般”类行政村实行“进级晋位”,对“好”类行政村与“较好”类行政村实行“动态管理”。“好”类行政村出现不符合“好”类标准的,实行“降位”管理并通报批评。通过两个月的集中行动,消除“一般”类行政村,确保全市行政村今年年底前全部达到“好”或“较好”两类行政村标准,且“较好”类行政村比例低于30%,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 编辑:cl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