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史融)近日,记者从三门峡市民政局获悉,国务院批复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本次试点调整后,三门峡市可继续实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本次试点期限为2年。 据了解,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是指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而按照现行《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结婚或离婚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据湖滨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介绍,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户分离现象较为普遍,长期外出工作、生活、学习的群众回户籍地办理婚姻登记,不仅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也带来诸多不便,对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的需求较为强烈。2021年三门峡开始实行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第一次试点期限截止到今年5月31日。本次试点调整实际上是把这项便民政策在三门峡实施时间延长,6月1日起,这一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政策将继续在我市实施。 |
我市这一婚姻登记政策将持续实施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5-25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