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7月16日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本地 > 正文
我市开展“强化担当作为、深化‘效能革命’”活动:

市直部门郑重作出服务承诺 接受社会监督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7-27   打印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开承诺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有6项行政许可事项,现承诺如下:
 
    一、审批事项法定时限为15个工作日,现缩短为1至3个工作日。
 
    二、积极组织各项业务能力培训,提高工作人员解决问题的能力。优化窗口办事环境,做到咨询有专人、办理有指引、特办有绿道、投诉有处理,使群众在办理业务的整个流程中都能得到清晰明确的引导,保证顺畅无障碍。提升窗口办事效能,保证每一项业务的审批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工商窗口的服务效能。
 
    三、在窗口放置设立、变更、注销的样板,供企业参照填写;对符合要求的企业全面推行简易注销程序;对于材料提交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所要补交的材料;对于名称核准,住所、经营范围等事项变更,管理人员等事项备案,多证合一等业务,做到“最多跑一次”,现场办理办结。
 
    四、首问专办员对服务对象需办理的登记业务负责到底,遇到疑问办事群众可随时拨打专办员电话咨询。服务对象咨询相关工商登记注册业务或有关事项时,专办员填写登记注册服务明白卡,一次性告知相关要求和应提交的材料。服务对象提交的登记注册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程序,专办员一次性检验完毕,当场办理。
 
    以上承诺,保证兑现,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市旅游局公开承诺
 
    市旅游局承担行政检查事项1项(对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执行事项1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使用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其他服务事项4项(注册导游员年审、旅行社分支机构备案、设立旅行社初审、旅游纠纷行政调解),行政处罚41项。现承诺如下:
 
    一、压缩办理时间。持续不断优化其他职权事项的工作流程,减少审批备案环节,通过流程再造、开辟绿色通道等形式,压缩旅行社初审等其他权利事项,由30个工作日缩短到15个工作日,提速50%,确保为群众办事提供更多的便利。
 
    二、优化服务质量。在政府网站、三门峡旅游网站公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行政权限、程序和责任,确保行政执法活动流程清楚、职权清晰、期限明确,方便服务对象查询。综合运用提醒、示范、协商、建议、劝导等非强制方式对执法主体进行管理,在旅行社责任险到期15天前,以电话形式提示旅行社及时续保。
 
    三、改革商事制度。按照国务院推进“证照分离”的要求及河南省旅游局关于转发国家旅游局《关于落实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有关规定的通知》(豫旅发〔2016〕70号)的精神,对设立旅行社初审事项的前置条件进行调整,一是设立旅行社无需再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二是将设立旅行社初审中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发由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把原应提交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调整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不断优化办事流程。
 
    以上承诺,保证兑现,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市气象局公开承诺
 
    市气象局有审批事项3项(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防雷装置设计审批和竣工验收许可),其他职权1项(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的初审)。现承诺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做到即到即办,其他职权在法定20个工作日已压缩50%的情况下,再压缩50%,即5个工作日办结。
 
    二、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窗口工作人员要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业务素质,热情服务。工作中不以权谋私,在接待服务对象过程中,不出现语言粗暴、刁难怠慢、吃拿卡要现象。
 
    三、接受群众监督。公开办理程序,一次性告知群众,提高办事效率。在当事人承诺内容真实的情况下,实现“容缺后补,容缺预审”,按时办结。
 
    以上承诺,保证兑现,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公开承诺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审批职权中与项目建设、民生关系密切的分别有:行政许可3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人防工程建设审批、人防工程使用审批),行政征收2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征收、人防工程拆除补偿费征收),其他职权1项(加固、改造中、小型人防工程项目审批)。现承诺如下:
 
    一、进一步压缩办事时限。压减以上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限30%,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由原来的7个工作日压减为5个工作日,人防工程建设审批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压减为10个工作日,人防工程使用审批由原来的7个工作日压减为5个工作日,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征收由原来的7个工作日压减为5个工作日,人防工程拆除补偿费征收由原来的7个工作日压减为5个工作日;加固、改造中、小型人防工程项目审批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压减为10个工作日。
 
    二、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调整充实窗口工作人员,强化教育培训,提高具体办事人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增强担当意识,敢于主动作为,为群众办好事、快办事。
 
    三、公开流程接受社会监督。在本级门户网站显著位置进行公开,方便群众网上查询;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公开摆放便民通知单,方便群众取阅。窗口工作人员在首次接待办事群众时,一次性将审批所需资料进行告知。
 
    以上承诺,保证兑现,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市安监局公开承诺
 
    市安监局现有审批事项12项,其中行政许可6项,服务事项6项,现承诺如下:
 
    一、进一步缩短许可办理时限。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法定时限是30个工作日,其他11个审批事项法定时限为45个工作日,原来已经缩短20%,这次在已经缩短的时限内,再次缩短20%。
 
    二、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对承担的服务事项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安监局网站、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将事项名称、政策依据、办理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进行公开,并在窗口提供办事指南。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窗口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落实一站式审批、限时办结、首办负责、一次性告知制度。
 
    三、进一步优化办理程序。接待咨询、业务受理时,耐心解答,一次讲清,并发放一次性告知单;对办事的群众要告知办事方法、讲清办事程序、吃透申报条件;提醒办事时,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尽量减少群众咨询次数,争取“跑一趟”办成,方便群众办事;对进入窗口的所有服务项目全部建立申报示范文本,用示范文本去指导申请人书写申报材料。
 
    以上承诺,保证兑现,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市残疾人联合会公开承诺
 
    三门峡市残疾人联合会有审批事项3项,服务事项10项。现承诺如下:
 
    一、审批事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审批事项,原承诺时限为60个工作日,现承诺30个工作日办结。残疾人证核发,市残联受理各县(市)、区残联上报的申请表、评定表等资料审批事项,市残联原承诺时限为7个工作日,现承诺5个工作日办结。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缓的审核审批事项,承诺在法定工作日办结。
 
    二、服务事项。残疾人未就业登记、培训项目服务事项,承诺时限为即办。资助残疾人大学生及高中生就学服务事项,承诺时限为每年高校开学前办理完结。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服务事项,承诺每年12月15日前完成年度计划。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服务事项,督促各县(市)、区残联全年救助贫困残疾儿童240名。扶持盲人按摩机构规范化建设服务事项,承诺时限为15个工作日。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事项,承诺全年向残疾人免费发放辅助器具1500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服务事项,承诺及时将上级补贴的资金拨付到位。残疾人两项补贴服务事项,承诺积极协助协调民政、财政等部门,推动两项补贴工作落实。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承诺督促各县(市)、区残联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全年为320名重度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
 
    三、保障措施。为使承诺事项落到实处,市残联结合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在机关各部室及直属事业单位实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上门服务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等制度,并将审批服务事项在市残联网站统一公布,方便广大群众查询,切实提高机关工作效率。
 
    以上承诺,保证兑现,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市司法局公开承诺
 
    市司法局现有服务事项3项。现承诺如下:
 
    一、办理时限再压缩。国内民事公证法定办理时限为30个工作日,在现有基础上时限压缩40%,对现场监督公证办理时限再压缩50%。涉外公证事项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法律援助对于前来申请援助的案件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做到当日申请、当日受理、当日审批、当日指派,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即时服务。
 
    二、服务再优化。设立公证值班接待服务咨询工作台。将服务窗口前移,工作日期间由值班接待人员直接负责受理。公示值班咨询电话,以短信方式提供公证员联系方式,方便群众咨询业务。为老弱病残群众开通绿色通道和预约上门服务。为下岗失业、伤残人员、低保等弱势群体减免公证费20%,为80岁以上老年人做免费遗嘱公证。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开通免费咨询电话“12348”,方便广大群众咨询,充实咨询大厅值班律师,提高值班律师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咨询群众提供详尽的法律知识。
 
    三、公开流程接受监督。将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和所需资料及办事流程印制告知单,摆放在咨询大厅的明显位置,方便办事群众查阅。在首次接待受援群众时,将所需资料一次性告知。做好法律援助善后工作,对受理终结的案件实行100%回访,对受援人的满意度实行无一例外的掌握,对违规收取受援人财物的律师及时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四、简化公证小额继承程序。5万元以下小额继承公证按简化程序办理,只需符合法定继承规定其中一人前来申请就可办理,不需全部到公证处,也不再调查核实,并在5个工作日之内办结。
 
    以上承诺,保证兑现,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市体育局公开承诺
 
    市体育局共有审批事项8项,现承诺如下:
 
    一、压缩办事时限,提高工作效率。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办理时限在法定时限或承诺的基础上,再进一步压缩,如二级运动员、二级裁判员、二级社会指导员评定承诺时限90个工作日,现压缩为70个工作日,缩短办事时限22%;其他行政职权事项也进行了压缩,由承诺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现压缩到10个工作日。
 
    二、树立为民意识,提高服务质量。言行举止和善、谦虚、得体,接听服务对象电话时,禁止强行挂断电话;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要耐心听取,不予争辩,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服务对象出现误解、言语无礼时,要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不与其争吵,及时向上级汇报,予以解决。
 
    三、公开办事流程,接受社会监督。各项业务的办理所需的资料清单及办事流程、受理科室、受理电话都将在三门峡市体育局网站进行公布,方便办事群众查询和咨询。
 
    以上承诺,保证兑现,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市水利局公开承诺
 
    市水利局承担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等6项行政审批事项,以及为市主城区城市供水提供水源保障服务。现承诺如下:
 
    一、审批事项进驻大厅。按照核准的水利局保留行政职权,统一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窗受理、一站办结”。
 
    二、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所有行政审批业务,在原规定办结时限和服务承诺基础上,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限。
 
    1.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批。法定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不含现场察看、技术评审、专题讨论、材料补充、征求意见及听证时间),已经承诺压缩到15个工作日,本次承诺再次压缩到12个工作日。
 
    2.取水许可、入河(湖)排污口设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含采砂)工程建设方案审批。法定时限均为20个工作日,均已承诺压缩到10个工作日,本次承诺均再次压缩到8个工作日。
 
    3.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设施验收审批。法定审批时限没有规定,参照省定审批时限30个工作日,已经承诺压缩到20个工作日,本次承诺再次压缩到12个工作日。
 
    三、全力做好公共服务。当供水管道发生事故或故障等应急情况不能供水时,承诺48小时、力争24小时内完成抢修,恢复正常供水。开通网络咨询和电话热线,方便群众事先进行业务咨询。开展预约办理服务,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窗口工作人员在首次接待服务对象时,将所问所需一次性告知。
 
    四、合并简化审批程序。将水资源论证纳入取水许可审批,不再进行单独的水资源论证审批;取水工程建设、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含采砂)需向河(湖)排污的,入河(湖)排污口设置与主体工程方案一同设计,一并审查。
 
    五、公开流程接受监督。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摆放各项业务介绍资料,以及具体办事流程、所需资料清单。同时在市水利局门户网站显著位置进行公开,方便办事群众查询。
 
    以上承诺,保证兑现,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公开承诺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现有行政许可事项2项,承担经济功能区审批事项3项,服务事项2项。现承诺如下:
 
    一、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印刷业经营者兼营、变更印刷经营活动或兼并、合并、分立审批,设立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审批法定审批时限60个工作日,现由原来承诺的50个工作日缩短至40个工作日;单位设置接收境外电视节目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审核转报法定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现由原来承诺的15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电子出版物零售、出租经营单位设立和娱乐场所经营单位设立由原来承诺的20个工作日缩短至15个工作日。
 
    二、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对行政审批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业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操作水平,做到提效和增速相结合,增强为群众办好事、快办事的能力。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本着权责一致的原则,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合理制定环节,努力优化流程,实施一站式办理,提高办事效率,努力实现“最多跑一次”。
 
    三、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度、服务承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监督追溯制度,进一步明确审批事项的责任主体、责任内容,将审批的每一个环节,都纳入到制度的“笼子”中来。
 
    四、进一步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落实70%的市场巡查采用“双随机”的形式,将执法监管对象及时录入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及时公开案件内容,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持把文明执法、创新执法、柔性执法以及服务型执法、说理式执法贯穿于执法工作始终,努力塑造严格、规范、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文化执法形象。
 
    以上承诺,保证兑现,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承诺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有3个审批事项(7个子项)和1个服务事项,现承诺如下:
 
    一、进一步缩短审批事项办理时限。
 
    市食药监局承担全市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的监督监管工作,现承诺:食品生产许可,法定审批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5个工作日;药品经营许可证筹建,法定审批时限30个工作日,10个工作日送达,承诺30个工作日完成并送达;药品经营许可证验收,法定审批时限15个工作日,10个工作日送达,承诺15个工作日完成并送达;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法定审批时限15个工作日,10个工作日送达,承诺12个工作日完成并送达;药品经营许可证换发,法定审批时限6个月,承诺80个工作日完成并送达;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法定审批时限78个工作日,承诺时限60个工作日;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法定审批时限45个工作日,现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二、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推行形式审查事项“立即办”和网上审批,实行执业药师注册一站式办结,坚持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不断完善“12331”电话系统功能,畅通受理渠道,对各类投诉举报做到5日内受理,60天办结,群众举报、投诉查处率达到100%,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切实维护公众利益。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等活动,增强群众安全意识、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工作规程,创新公开形式和载体,不断扩大和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方便公众查询,推进监管工作公开透明运行。
 
    以上承诺,保证兑现,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市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公开承诺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开户、转移、合户、提取及贷款业务的审批事项。现承诺如下:
 
    一、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住房公积金的开户、转移、合户及提取业务,手续齐全的,均为即时办理;需进一步核实有关材料的,由原来的3个工作日内给予准确答复压缩为2个工作日给予准确答复。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时限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现压缩为10个工作日。
 
    二、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加强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提高办事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办事效率。加强服务规范学习,使用文明用语,将窗口的服务规范真正变成办事人员的自觉行动。
 
    三、进一步落实各项服务措施。继续实行业务办理的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坚决杜绝让群众多跑冤枉路的现象发生。业务大厅现专设咨询岗,彻底解决职工咨询等待时间长的问题。大厅显著位置摆放业务办理指南,方便职工取阅。
 
    以上承诺,保证兑现,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 编辑:徐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