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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4-04   打印
  2018年6月1日至7月1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河南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针对大气污染问题统筹安排了专项督察,并于10月20日反馈了督察意见。三门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进行研究和部署,要求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高位协调、上下联动、有序推进,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圆满完成。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现将《三门峡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全文在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和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三门峡市主要媒体公布。
 
  《整改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的根本方向,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以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为底线,以依法治污、科学治污、全民治污为路径,全力以赴打好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补齐生态环境短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整改方案》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长短结合、实事求是,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坚持依法整改、分类施策,明确了4个方面的整改目标。一是到2020年,全市优良天数、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全面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全面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建立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名录。二是对照反馈意见,细化整改任务,建立整改清单,逐项抓好落实,确保反馈问题核查到位、措施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确保36项共性整改任务和3项个性整改任务按期完成、取得实效、群众满意。三是加强生态环境协同保护,全面强化生态环境预防、治理、管理各环节,在加大环境治理力度的基础上,努力将生态环境保护的链条向两端延伸,将生态环境预防做成“硬措施”,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管理系统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四是坚持把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作为工作方式。既立足当前,着力解决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的问题,聚焦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约性强、群众反映强烈的气水土等突出问题,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又着眼长远,协同推进环境预防、生态保护、治污减排、风险防控,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整改方案》针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制定《三门峡市整改任务清单》,共39项整改任务,逐项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领导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整改时限、牵头单位,重点采取4个方面的重点措施。一是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相关部门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履行好相应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二是着力强化生态文明制度刚性约束。加强生态环境监管,强化部门执法和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破坏生态等违法犯罪行为,让环保守法成为刚性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强化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对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情况、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公众满意程度等相关方面开展考核,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责任追究。三是着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工业企业提标治理绿色升级、城乡扬尘全面清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快调整交通运输结构,确保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打好碧水保卫战,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水源地保护、全域清洁河流攻坚战,开展河流清洁、入河(湖)排污口专项整治、非法采砂专项整治、非法侵占河湖水域岸线专项整治等行动,进一步提升水环境质量。推进净土保卫战,打好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摸清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底数,实施耕地土壤环境治理保护重大工程,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防范化解土壤污染环境风险。四是着力推动结构调整。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传统产业智能化、清洁化改造,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持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
 
  为推动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方案》从5个方面加强组织保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由市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市长任组长的三门峡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攻坚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三门峡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宣传组、追责问责组、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工作组,共同推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二是严肃问责追究。对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问题线索,由市纪委监委牵头,逐个深入调查,逐一厘清责任,依纪依规进行责任追究并向社会公开。对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的其他问题,由相关地方党委、政府深入调查,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部门和人员进行严肃问责。三是狠抓问题整改。各地各有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整改任务,建立健全责任单位协调联动机制,切实形成推进问题整改落实的强大合力。同时,举一反三,全面查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中存在的其他问题,制定有效措施,尽快补齐短板,切实堵塞漏洞。四是严格督导检查。加大对各级各部门整改落实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实行挂账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定期督查进展情况。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五是及时公开信息。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按要求及时公开重点环境问题整改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努力营造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三门峡市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意志,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向省委、省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的“绿色”答卷。

( 编辑:李建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