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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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县法院、湖滨区法院分别召开会议

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回头看”暨整改提升工作

来源: 发布日期:2019-11-20   打印
  本报讯 11月18日,渑池县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回头看”暨整改提升工作。渑池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占军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了该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回头看”暨整改提升工作会议精神,一致审议通过了渑池县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回头看”暨整改提升工作方案。
  
  会议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扫黑除恶责任担当。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要求。院长、分管院领导、庭长要靠前指挥、亲自上阵,所有涉黑恶案件均由院长、庭长担任审判长;要求此类案件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提前介入,受理后两个工作日内向县扫黑办、市中院及时报送。二是进一步细化线索甄别,织密涉黑涉恶排查网络。逐件排查2018年以来审理的黑恶案件,排查2019年以来办理的民商事、执行案件中有无“套路贷”、“软暴力”讨债、“虚假诉讼”等涉黑恶或“保护伞”线索,排查长期信访案件及2019年以来信访案件中有无幕后组织、教唆、指使非法信访等涉黑恶或“保护伞”线索。在以上4类案件中发现有涉黑恶或“保护伞”线索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三是进一步提升司法能力,严把涉黑恶案件质量关。对起诉到法院的涉黑恶案件,要精准理解法律政策,精准认定案件事实,精准适用法律条文,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要重视庭前会议作用,通过庭前会议总结案件焦点、压缩庭审时间,提高庭审效率,争取在1个月内作出判决。要充分发挥庭审在查明涉案财产权属方面的重要作用,把涉案财产审清、判明,不留“尾巴”。还要坚持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准确裁量刑罚,确保罚当其罪。四是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全面梳理2018年以来审结的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情况,所有涉黑恶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应在生效后及时移交执行。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执行攻坚紧密结合,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布局,综合运用各种强制手段,在“打财”“断血”上下足功夫。       (代文官)
  
  又讯 11月17日,湖滨区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回头看”暨整改提升动员会,传达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回头看”暨整改提升工作会议精神,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回头看”暨整改提升工作进行部署。
  
  会议要求,一是进一步坚定指导思想,提升政治站位,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二是进一步落实提前介入及会商制度,形成打击合力,与检察和公安机关加强联系,确保打击效果;三是加强线索排查,强力“打伞破网”,对审结的涉黑涉恶案件逐案排查,深挖背后“保护伞”和腐败问题线索,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四是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确保涉案财产顺利执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财产权益,切实巩固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五是持续加强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扩大宣传效果,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据了解,自2018年1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8件73人,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2件27人,恶势力犯罪案件6件46人,现已全部审结,有力促进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   (刘伟 张传新 肖伟)

( 编辑:李建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