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我市印发《三门峡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认真遵照执行。 我市制定出台《办法》,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体现,是全面从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河南省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的重要举措,对提高我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推动我市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办法》共6章22条,结合“五种学习方式”、建立完善巡听旁听工作机制、打造示范班示范课等理论学习最新要求,对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内容形式要求、管理考核问责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明确提出各级党委(党组)应当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纳入党委巡察重要内容,推动学习由“软任务”变成“硬约束”。 (韩治斌) ( 编辑:cll ) |
我市出台党委(党组)理论 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4-17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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