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以来,陕州区检察院认真履行行政检察监督职能,重点聚焦民营企业发展、国有财产保护、耕地占用三个突出领域,精准发力,提高监督质效,努力做实行政检察工作,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检察保障。 聚焦民营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该院第四检察部在“涉民营企业行政审判和执行监督”专项活动的基础上,继续加大监督力度,优先办理、重点办理涉民营企业行政诉讼监督案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其中,在办理陕州区法院执行河南墨特公司(化名)安全生产违法罚款案中,针对信用惩戒存在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法院予以采纳,在执行中对民营企业被执行人审慎采取信用惩戒措施,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2020年2月,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发挥非诉执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典型案例”。 聚焦国有财产保护,维护公共利益。围绕自然资源、环境保护、人防建设、社会保障等领域,加大监督力度,加强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在办理陕州区法院执行灵宝大海房地产公司(化名)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一案中,针对存在的执行实施、结案等问题提出监督意见,陕州区法院加大执行力度,目前,已追缴该公司人防易地建设费600万元,推动解决了480余户业主长达10年无法办理不动产证的问题。 聚焦违法占用耕地,保护生态环境。该院高度关注违法占用耕地问题,加大对乱占耕地问题的监督力度,努力为耕地保护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检察服务。杜某在陕州区西张村镇某村擅自占用耕地建设驾校训练场,相关部门对其作出行政处罚,杜某也缴纳了罚款,但非法构筑物一直未拆除。该院提出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拆除了非法构筑物,恢复耕地4.5亩。 (王尉 胡爱国) ( 编辑:李鹏 ) |
聚焦“六稳”“六保” 主动服务发展
陕州区检察院坚持“三聚焦”做实行政检察工作
来源: 发布日期:2020-11-18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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