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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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火灾事故调查 压实消防安全责任 为建设魅力天鹅城打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7-01   打印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红念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一系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火灾事故的发生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强化火灾事故调查,对查找火灾风险管控薄弱环节、推动消防工作责任落实、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提升群众自防自救能力具有基础性、关键性作用。

  充分认清做好火灾事故调查的现实意义。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不断涌现,火灾事故的成因呈现出多样性、专业性和繁杂性的特点,火灾事故调查的任务越来越重。特别是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社会各界对火灾事故调查越来越关注,一旦发生火灾,必然要求我们及时、准确、科学地调查,认定火灾原因,通报火灾情况。通过火灾事故调查,深入查找火灾发生的诱因、灾害成因,查找火灾暴露出的问题和短板,为改进火灾防控工作提供对策依据,对于推动各级消防责任落实,促进消防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扎实推进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规定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消防安全职责,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与《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更大的努力、更有效的举措、更完善的制度,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扎实做好消防安全各项工作,强化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治理,加快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和社会共治体系,依法严惩消防安全失职渎职行为,坚决防范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发生。

  严密组织火灾事故调查规范运行。2021年12月24日,我市出台了《三门峡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试行)》,明确由政府授权消防部门牵头组织火灾事故调查,对于达到调查标准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要迅速提请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聘请专家开展火灾事故调查,确保调查有法可依、处理有章可循。各级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三门峡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试行)》,坚持依规依纪、实事求是、权责一致、错责相当、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确保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有序、规范运行,确保每起案件经得起历史、实践的检验。

  切实发挥火灾事故调查警示教育效能。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刻吸取平顶山鲁山“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商丘柘城“6·25”重大火灾事故教训,以案警示、以案促改,开展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实施各类专项整治,锤炼安全防范“硬实力”,构筑火灾防范屏障。不断建立完善警示宣传机制,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加强消防宣传等办法,避免单位、个人因无知而无畏、因无意识而无防范;要通过火灾调查,加强结果运用,在完善法规标准制度设计上下功夫,在解决机制性体制性问题上发力,在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上见成效。充分发挥消防宣传的正面引导和警示教育功能,广泛依托网络、广播、电视等宣传平台,利用全省5月份火灾警示月、全国安全生产月及“119”消防宣传月等时间节点,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不断营造消防安全人人关注的良好氛围,创建消防安全共建共治的治理格局。

  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征程需要新作为。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扛牢“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笃定爱民为民初心,践行民生民安使命,全力以赴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加快建强省际区域中心城市提供消防安全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