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日起,我国继长江保护法后出台的又一部流域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以下简称《黄河保护法》)开始施行,这意味着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保障黄河安澜成为硬约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有法可依。 《黄河保护法》在调整人们生产生活与黄河的关系方面,不仅关注了生态保护与修复、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沙调控与防洪安全、污染防治,还包括促进高质量发展、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也就是说,不仅要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还要求黄河流域相关各地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以生态保护为前提优化调整区域经济和生产力布局,编制并实施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规划,推动黄河文化体系建设,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黄河滋养着沿岸九省,也滋养着中华文明,携手共护母亲河早已成为社会共识。但作为大江大河,黄河的管理涉及九个省份和多个部门,即使有河长制等措施,协调机制依然薄弱。《黄河保护法》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各有关方面切实履行法律规定的职责义务;及时制定、修改法规和出台配套措施,保证法律规定的各项制度落地生根、有效实施。 有法可依,只是起点。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各地还要建立生态保护和节水的激励机制,完善水权确权(即确认水权的权属)和交易制度,发挥市场机制在水资源配置中的作用;积极开发和推广水联网、流域孪生等技术,解决流域信息获取不足、信息处理不及时、管理措施粗放等难题,利用新技术提高流域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 编辑:tln ) |
保护黄河有法可依
胡文超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4-12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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