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萃律师之4】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献方:志高品正天地宽
志高品正天地宽 ——记三门峡市“十佳”律师、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献方 三门峡日报记者 师宝华 王献方先后放弃法院和政府法制部门的优越工作环境,打破“铁饭碗”,将自己推向泥饭碗的“风口浪尖”。跟随着他的举动,人们从羡慕到惊讶、不解,这个年轻人到底在追寻什么? 精彩转身追梦人 1992年,王献方到卢氏县法院工作,短短两年时间,就办理了130余起涉及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民事案件,每一起都做到了公正、公平、合法,未出现上诉改判或发还重审。 因工作突出,1995年他被卢氏县政府“挖”到法制办工作。在政府法制办期间,他办理了大量涉及矿山、土地、林木所有权等方面的权属纠纷案件,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受到卢氏县委、县政府领导的多次表扬。同时,他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自己独到的见解。 令人羡慕的工作和骄人的成绩,王献方并没有沉醉,而是倾尽所有时间和精力在法律的世界里汲取养分。学中干、干中学,上班学、下班学,他从法律专科、本科到全国律师资格考试、法学硕士研究生等等,如同赛跑一般,只是这个跑场上只有他和他的一个个目标。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这些目标统统被他超越…… 1998年,一则令人吃惊的消息在卢氏县司法界传开:王献方辞职了,不干法官当律师了。这不是头脑发热吗?放着这么好的“铁饭碗”工作不干折腾个啥?一时间,他的亲朋好友纷纷打电话“质问”。而他只是淡淡几句话,或是笑笑而已。 提及此,王献方对记者说其实自己并没有真正改行。“律师与法官只是用不同的方式处理问题,但最终寻求的都是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在这一点上,两者是统一的。自己只是想在法院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关口前将法律‘前移’,用自己独立智慧和品格摆脱‘铁饭碗’的行政化,做一个真正的法律人。”他说道。 不言放弃见转机 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王献方告诉记者,并不是只有办过有影响的案子的律师才是好律师,更多的律师都是在默默无闻地办理每一起案件,“我要对当事人负责,要对法律负责、对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问心无愧!” 他凭着自己的做人准则和职业道德,办理了一起又一起案件,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奉献着自己的一份力量。 如在崔某涉嫌诈骗一案中,崔某始终认为自己不构成犯罪。王献方律师调阅崔某的刑事卷宗材料后,认为崔某已构成犯罪,但诈骗金额不大,若其能主动认罪,判决结果会有利于崔某。王献方遂多次到看守所会见崔某,耐心细致地向其讲解法律,分析认罪与否的利害关系。春风化雨中,崔某接受了王献方律师的认罪意见。最终,法院判处崔某免于刑事处分。 在赖某的民间借贷案中,王献方律师了解到赖某在没有收到开庭传票的情况下,法院缺席判决赖某承担还款责任,一审程序显然不合法。二审法院采纳了王律师一审程序不合法的观点,撤销了一审判决,发回重审。王献方了解此案的实际借款人后,不辞辛劳地向实际借款人收集证据材料,证明赖某不是借款人的事实。最终,法院采纳了王律师的观点,判决驳回了原告对赖某的诉讼请求。 不言放弃,竭尽所能。上述两个案例中,王献方九次到看守所会见被告为其换得人身自由,三次飞往深圳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32万元。从中,我们看到了他用执着和信念折射出的法律人理性的光辉。 志高品正天地宽 做为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的主任,王献方把相当一部分的精力用在了律师所发展和社会公益事业上。他说:“律师不仅要创造经济效益,还要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否则将无价值可言。” 17年来,王献方带领全所律师积极发展律师事业,并着重于人才的培养。在他的支持和鼓励下,律师所的学习蔚然成风,先后有14名律师通过考试进入公安、检察院、法院工作。据了解,如今宇萃所从经历了2001年国资所向合作所的转变,以及2008年合作所向合伙所的改革;由改制成合作所起先的3名执业律师壮大到现在的47名执业律师,已发展为目前三门峡市第一家县域所在市区设立分所的律师事务所,也是目前三门峡市拥有执业律师人数最多的律师事务所。该所先后获得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市青年文明号、市级维护妇女儿童示范岗等荣誉称号。由于业绩突出,王献方本人多次被三门峡市律协评为优秀律师,并任三门峡市律协第五、六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三门峡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16年被评为三门峡市文明市民,2017年被推荐为卢氏县九届政协委员。 王献方还积极投身于公益事业,无偿办理了大量法律援助案件。其中办理的卢氏县十龄童状告卢氏县交通局、卢氏县某镇政府赔偿案受到了腾讯网、凤凰网的报道,历经三年、两级法院四次审理最终为十岁残疾儿童讨回了公道。连续十年,他带领所里全体律师先后向卢氏县汤河小学、朱阳关涧北沟小学、文峪南窑小学、官坡兰西小学、双槐树香山小学、横涧乡中心小学、文峪乡中心小学等十所学校进行捐赠活动,受到了社会各界好评。 冬耕夏耨一路苦,春华秋实满庭芳。从事律师工作20年来,王献方先后为卢氏县公路局、卢氏县中科矿业公司等30余家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代理了1200余件刑事、民商、行政案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9000余万元,为社会经济发展与和谐稳定做出了不懈的努力。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