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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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力书写三门峡人大新时代精彩答卷

——三门峡市八届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综述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2-18   打印

文/本报记者 张静怡 图/通讯员 杜卫萍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及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主题教育第二次集体学习研讨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栗金强率队赴商丘了解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红念调研法院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发军到渑池县开展水资源保护和上河曙猿遗址保护立法专题调研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胜高带队视察我市重点民生实事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庆志英到工作联系点调研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忠义带队调研重点民生实事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云波主持三门峡市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示范点及代表联络站(点)工作推进会

  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现场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2023年集中学习培训活动

  初心为墨,描绘民生图景;实干作笔,书写崭新篇章。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三门峡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守正创新、务实笃行的一年。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共召开常委会会议8次,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3项,作出重大事项决定4项,组织调研视察56次,开展执法检查5次,推动解决发现的问题44项;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52人次,组织宪法宣誓87人次;制定《三门峡市仰韶文化遗址保护条例》,进一步讲好“黄河故事”;首次运用“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的方式,监督刚性不断增强……

  支持“干”、改进“为”、提升“治”、落在“效”。翻开市人大常委会一年来的履职日志,展现在眼前的是不负人民重托、收获满满的耀眼篇章。一组组数字、一项项履职成效、一条条肯定批示的背后,是市人大常委会扎实推进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不懈探索。

  1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国必先治党,党兴才能国强。推进强国建设,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切实加强党的建设。

  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从严履行政治责任,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建强思想阵地,筑牢政治根基。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开展每周二“集体学习日”等活动,通过专题讲座、交流探讨等形式,加强理论学习,厚实理论功底,学思践悟、以知促行,努力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改造主观世界、锤炼坚强党性的思想自觉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行动自觉。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共组织开展集体学习48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市委文件120余篇,引导机关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更高站位服务党和国家发展大局。

  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把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建章立制贯穿始终,共举办2期读书班,开展5次专题研讨,组织19次集体学习,安排238人次交流体会,开展27项专题调研,检视整改29项突出问题。县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走在前、作表率,带头讲授专题党课或分享学习体会45人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32项,协调处理信访案件10起,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等方面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廉政建设。印发《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等文件,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全方位打造“清廉机关”,以案促改、标本兼治,为人大各项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组织和思想保障。

  2

  科学立法因地制宜 有效实施推动善治

  立法是法治的“最先一公里”。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可操作性,更有利于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立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科学立法、有效实施,推动法治三门峡建设行稳致远。

  科学编制2024—2028五年立法规划,将居家养老、校外托管机构管理、集中供热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列入立法蓝图,确立13件地方立法项目,明确了今后5年我市立法工作的“任务表”“施工图”,为现代化三门峡建设提供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法治保障。

  着眼“小切口”,突出地方立法特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仰韶文化发现和中国现代考古学诞生100周年贺信精神,开展《三门峡市仰韶文化遗址保护条例》立法,建立仰韶文化遗址名录制度、专家咨询制度,倡导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促进经济发展,对进一步擦亮“圣地仰韶、花开中国”文化品牌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发挥人大主导作用,对《三门峡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促进条例》《三门峡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等2024年立法项目提前介入指导,为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奠定坚实基础。对7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对全市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清查,有力维护法治统一。吸收省内外68位专家充实立法咨询专家组,为地方立法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高质量回应群众对立法的呼声。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黄河(三门峡段)是黄河入豫首站,做好三门峡境内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作意义重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实施以来,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多次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扛牢“一江清水向东流”的责任担当。

  结合党建融合、代表进站服务、联合普法、专题培训等多种方式,将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全过程全领域,助推各部门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具体职责,切实以法治力量守护黄河安澜。

  3

  依法监督服务大局 突出重点讲求实效

  监督,是宪法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能,是人大维护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义。

  市人大常委会完整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高质量发展痛点、难点、堵点,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可感受,奏响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强音。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连续6年开展营商环境专项视察,先后听取和审议关于中小企业融资、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等三个专项工作报告,督促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打造办事更高效的政务环境、市场更满意的政策环境、支撑更有力的要素环境、预期更稳定的法治环境。

  以五级人大代表所在企业为样本,对150家民营企业开展调研全覆盖;召集五级人大代表中的民营企业家开展座谈,组织民营企业家代表赴先进地区考察学习,为推进企业发展注入动力,提振民营企业未来发展的信心。

  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三门峡企业家日”的决定,将每年11月1日设立为“三门峡企业家日”,营造“尊商、重商、亲商、爱商”的浓厚社会氛围,不仅成为升级优化营商环境的发力之举,也开创了政企之间“双向奔赴”的新局面。

  聚焦改善民生福祉,持续绘就民生底色。持续关注宏观经济健康运行,认真履行计划、预决算、审计等审查监督职能,全力助推稳定经济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专题调研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并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支持推进“病有所医”;开展义务教育“双减”、学前教育等专题调研,督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努力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开展就业促进“一法一条例”和《河南省职业技能培训条例》执法检查,推进稳就业、保民生。

  发挥执法检查推动作用。召开执法检查专题座谈会,梳理检查重点对象和重点方式,对照法律法规条款列出清单,形成检查方案;印发相应法律文本和相关政策文件,召开动员培训会,对检查组成员进行动员和再培训。坚持市县联动,组织开展“涉军两法”执法检查,推动全市双拥工作创新发展、提质增效。

  着眼促进乡村振兴,组织开展乡村振兴促进“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首次运用“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的方式,围绕粮食安全、城乡融合、农村教育医疗养老、劳动力就业等方面问题,面对面向12家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询问,并进行现场满意度测评,促进法律法规落到实处,推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4

  保障代表服务群众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人大工作,根基在基层,活力在代表。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植根人民,必不负人民重托。

  市人大常委会以高质量代表工作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代表为民用权、为民履职、为民服务,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实效,助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所提议案、建议248件已全部办理完毕,办理满意率达99.2%。认真开展“代表小组活动日”活动,持续加强代表联络,邀请市人大代表参加常委会执法检查、专项工作调研、评议和视察活动等共计96人次,确保实现办理“真落实”、代表“真满意”。

  深化代表联系群众,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推进18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和1个立法示范基地与82个人大代表联络站有效融合,架设起立法机关与基层群众沟通的桥梁,通过站点收集群众立法建议和立法草案意见。

  推进代表联系群众网络平台建设,创新推出代表“赶集摆摊民主议事”等小巧灵活的民意收集形式,健全代表“直通车”机制,初步形成了代表与群众之间“线上+线下”“站内+站外”“固定+流动”“接待+活动”的全天候联系格局。

  一年来,全市各级人大代表接待选民16589人,收集群众意见建议2416条,协调处理问题1658个。加强信访矛盾排查化解,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332件(次),推动诉求及时解决,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在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等各项工作中,充分吸纳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呼声。坚持人民至上,作出《关于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决定》,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制定关于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的意见,首次出台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全力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认真做好代表履职档案登记整理和代表信息分类收集工作,定期寄送期刊、公报和情况通报等,充分保障代表知情权、知政权。

  扩大代表政治参与。组建生态环境保护、教育科学文化等10个专业代表小组,创新形成“专门(工作)委员会+代表小组”工作模式,用足用好专业优势,推动代表深度参与立法、监督、决定等各项工作。常态化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有关活动,推荐100名人大代表担任“营商环境体验官”,让社情民意真正得到重视和倾听。

  5

  全力建强“四个机关” 打造过硬干部队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

  做好人大工作,自身建设是关键。

  市人大常委会把加强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以制度建设提质增效。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以制度促规范、保落实、管长远,年初制定修改33项常委会工作制度,年底新建修订12项制度,初步构建起适应人大职能特点、较为完整的制度体系,推动各项工作迈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

  实行日常业绩评价机制,采取“周安排、月汇总、季点评、年考核”方式,从履职尽责、守正创新、遵章守纪等角度进行全面评价,树立严管严治导向,营造创先争优氛围,不断提升机关工作质量水平,更好服务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

  以整体联动形成合力。积极配合省人大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有关工作,主动加强与外地人大交流学习,不断密切市、县、乡三级人大沟通联系。首次召开全市人大工作座谈会,邀请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齐聚一堂、共谋发展,推动各地人大工作出新出彩。

  回首方知行渐远,登高振奋再向前。承载着人民的期待,肩负着神圣的使命,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将继续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聚焦中心工作、聚力民生关切,履职担当,砥砺奋进,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三门峡实践新篇章贡献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