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三门峡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柳波市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十四五”时期和2025年工作取得的成效,同意报告提出的“十五五”时期主要目标任务和2026年工作总体要求、主要预期目标、重点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十次、市委八届十次全会及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3+6+N”目标任务体系,围绕建设“六个强市”,持续扩大内需、优化供给,做优增量、盘活存量,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加力增优势、增动能、增活力、增效益,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加快推进资源型城市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为奋力谱写中原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贡献三门峡力量。 关于三门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三门峡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三门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同意大会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三门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关于三门峡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三门峡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三门峡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大会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三门峡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三门峡市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三门峡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的决议 三门峡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三门峡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三门峡市2026年市级预算草案,同意大会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三门峡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三门峡市2026年市级预算。 关于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三门峡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栗金强主任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十次、市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聚焦“3+6+N”目标任务体系,依法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持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不断增强监督实效,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深入推进“四个机关”建设,以高质量履职助力“十五五”良好开局,为奋力开创现代化三门峡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关于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三门峡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周东方院长所作的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市委坚强领导下,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十次、市委八届十次全会部署要求,聚焦“3+6+N”目标任务体系,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民生司法保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法院铁军,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奋力开创现代化三门峡建设新局面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关于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三门峡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唐懋蓥检察长所作的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十次、市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聚焦“3+6+N”目标任务体系,强化检察监督,依法履职担当,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持续加强高质效检察管理和规范化建设,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奋力开创现代化三门峡建设新局面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 编辑:tln ) |
三门峡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026年2月8日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来源: 发布日期:2026-02-09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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