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信用评价,即交通运输系统对参与公路建设、养护的企业和人员在质量安全、进度、人员履约、文明环保施工等方面进行的年度客观评价,从D级至AA级共分5个级别。
作为公路建设市场的主体,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诚信意识关系到公路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更关系到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自2009年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就针对公路建设项目从业单位、人员信用评价进行探索试点,建立了公路建设项目从业单位、人员信用评价体系。
去年,结合公路建设管理实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修编印发了《自治区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等6个评价实施细则,评价对象涵盖公路建设施工、监理、设计、试验检测、招标代理和咨询机构。评价等级高的,项目招投标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考虑,或适当给予加分奖励,从而鼓励企业守信。
去年以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对部分企业在公路建设活动中存在的违约、失信行为加大了通报处罚力度,对20多家相关责任企业、50余名从业人员给予降低信用评价等级和禁止在公路建设市场参与相关建设活动的处罚。 (据《新疆日报》)
( 编辑:贺亚宁 ) |
信用评价推动公路建设高质量发展
来源: 发布日期:2018-10-17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