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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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困难社区矫正人员送温暖

来源:三门峡日报 发布日期:2015-05-27   打印
  自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陕县张湾司法所充分体现人性化管理,积极帮助生活困难社区矫正人员,通过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等方式开展活动。
 
  社区矫正人员白某因交通肇事罪于2013年6月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白某自觉服从管理,认真遵守社区矫正有关规定,积极参加社会公益劳动,表现较好。司法所工作人员在走访中了解到白某家中六口人,两个年幼的女儿在上幼儿园,父亲下肢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有30余万元的债务,白某是家中唯一劳动力,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在得知以上情况后,张湾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努力,想方设法为其解决家庭困难,和其所在村的村干部多次协调,于2015年4月为其办理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手续,成为该所监管的第二位申请到低保的矫正人员。
 
  该所在加强社区矫正监管的同时,通过“教,暖其心;帮,安其身”,使社区矫正人员能够感受到来自政府的温暖,深化了社区矫正“帮扶、教育、感化”的内容,最终赢得了社区矫正人员的积极配合。                (任晓辉)

( 编辑:zh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