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崔盼盼)为更好服务疫情防控和社会发展两个大局,减轻群众核酸检测费用负担,自5月1日起,我市将再次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 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本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标本单采项目价格由18元/人次下调至14元/人次(不含核酸检测扩增试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标本混采项目价格由8元/人次下调至4元/人次(含相关试剂及耗材)。相关项目价格为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最高指导价格,不得上浮,下调幅度不限。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标本单采时,采购扩增试剂价格超过10元的,项目价格自动下浮,确保向群众收取的检测项目费用和试剂费用总和不超过24元/人次。 公立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应同时提供单人单检和多人混检两种服务选项。应切实规范收费行为,不得以加急服务等名义提高价格;上门检测的,不得收取出诊费。各类核酸检测机构要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项目价格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
我市再次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
单采降至14元/人次 混采降至4元/人次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5-01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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