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葛洋)为扎实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全面整治环境卫生、消除卫生死角、提升城市面貌,日前,我市相关部门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城市清洁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组织各部门持续开展洁城行动。 《通知》要求,与老旧小区“结对共建”进行帮扶的各级文明单位志愿者,三门峡市、湖滨区各路长单位志愿者,各小区居民志愿者要在湖滨区范围内小区和路段每月适时开展两次城市清洁行动,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通知》明确,志愿者要到分包小区、楼院、路段清扫路面、清运各类垃圾,捡拾绿化带、花坛内的杂物,整治乱贴乱画、乱停乱放、乱搭乱建等现象。通过共同努力,实现路面垃圾、落叶清扫干净,楼顶无积存尘土,院内无乱堆乱放,下水道通畅,绿化带、花坛、景观带无垃圾杂物,无漂浮物,庭院、楼道、墙壁、阳台干净整洁,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扯乱挂现象,沿街门店周边干净整洁。 三门峡市、湖滨区各级文明单位根据市、区分别印发的《关于开展各级文明单位与老旧小区“结对共建”帮扶工作方案》相关要求,组织志愿者到“结对共建”老旧小区开展活动;市、区各路长单位按照“路长制”管理工作要求到分包路段开展活动,督促沿街门店落实“门前四包”。相关部门对本次活动进行检查督导,及时对活动效果及存在问题进行通报。 此外,《通知》要求,各单位志愿者参加城市清洁行动时要着志愿者服装,党员要佩戴党员徽章,自带清洁工具,高质量完成清洁行动。要加强文明城市创建宣传,提高居民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 |
我市常态化开展洁城行动 齐心建设美丽家园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3-3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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