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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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方案规范居民小区充电设施建设

让新能源汽车在家门口轻松充电

来源: 发布日期:2025-12-24   打印

  本报讯(记者葛洋)12月22日,《三门峡市居民住宅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正式印发。该方案围绕居民小区充电设施建设明确了一系列具体措施,旨在打通建设“堵点”,更好满足市民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

  近年来,我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从2022年的4678辆增长至2025年9月的38949辆,“车多桩少”的矛盾日益凸显。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河南省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决策部署,规范并推进我市居民小区充电设施建设与管理,市政府制定出台了该方案。该方案坚持“科学规划、适度超前、创新融合、安全便捷”原则,着力构建各方职责明确、建设流程顺畅、运维责任清晰、监管体系健全的工作格局。

  该方案明确了多项关键任务与创新举措:强化新建住宅配套标准,要求新建居住区停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供电线路必须敷设至固定停车位,并预留相应容量与位置,从源头保障充电需求。全面排查既有小区安装条件,将对全市居民小区开展充电设施加装条件排查评估,建立“可安装小区数据库”。对符合条件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不得阻挠业主安装自用充电设施;暂不符合条件的小区,将推动整治达标。大幅简化加装流程,在符合条件的小区,居民申请安装自用充电桩无需办理施工备案,可直接向供电企业提出报装申请。供电直供小区推行“一车一位一表”;转供电小区可通过产权单位变压器供电。鼓励规模化、智能化建设,支持在小区公共区域规模化增设充电设施,鼓励采用“统建统管、有序充电”模式,推广智慧充电,实现负荷错峰与安全高效。规范收费行为,明确禁止物业服务企业私设项目向业主收取与用电无关的费用。使用专用变压器的小区,产权单位和物业不得收取未提供实质服务的涉电费用。压实安全管理责任,新建小区充电设施由实际使用人承担安全第一责任;既有小区加装的设施,所有权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确保使用安全。提升电网支撑能力,对于电力容量不足的既有小区,将由供电企业负责增容改造,或由属地街道办事处协调提出解决方案,保障充电设施“能装尽装、安全可用”。

  该方案的出台,标志着我市居民小区充电设施建设进入规范化、加速化新阶段,将有效缓解新能源汽车充电供需矛盾,助力绿色出行,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 编辑:tl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