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6月22日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本地 > 正文

关于接受付晓亚辞去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

来源: 发布日期:2015-12-07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三门峡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通过决议,接受付晓亚辞去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 编辑:x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