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八一”前夕,全市积极筹措资金4154万元,为2419个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4097万元,为374名立功受奖和进藏义务兵家属发放奖励补助金57万元。
今年,我市城镇义务兵优待金标准普遍达到2.16万元,农村义务兵优待金标准最高达到每年15352元,城镇义务兵优待金标准在全省位次靠前。各县(市)、区还对立功受奖和进藏服役的义务兵进行补助和奖励:进藏服役的义务兵一次性补助5000元,对大学生进藏服役的,在原补助的基础上,按照本科、专科学历分别再增加5000元、3000元;授予荣誉称号的奖励5000元,荣立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的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被评为优秀士兵的奖励500元。
义务兵优待金的及时兑现,对进一步做好征兵工作,激励广大士兵安心服役、献身国防,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赵海波 赵慧利)
( 编辑:yll ) |
我市今年度义务兵优待金全部发放到位
来源: 发布日期:2016-08-04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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