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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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环保问题查办结果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日期:2016-08-08   打印
  第十六批
  
  2016年8月3日,三门峡市人民政府收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来电举报资料交办单》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转交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全面梳理,认真调查整改,并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分别采取行政处罚、停产整治、责任追究、治安处罚等措施,依法予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公示如下:
  
  湖滨区磁钟乡泉脑村东南两家石料厂,粉尘污染,运输石料时扬尘污染严重。
  
  一、企业基本情况
  
  湖滨区磁钟乡泉脑村东南两家石料厂主要以生产石料为主,属于因历史遗留问题,东侧石料厂和南侧石料厂不符合环保条件,系违法生产经营。泉脑村东侧石料厂已于2015年10月被湖滨区强制关停,泉脑村南侧石料厂于2016年3月被关停,此后两家石料厂一直未生产。
  
  二、查办情况
  
  群众来电举报部分属实。泉脑村东侧石料厂尽管已于2015年10月关停,但关停时未进行原料清理,仍然堆放有成品料,在零星外运时出现有遮盖不严导致石料倾撒现象。2016年8月6日,湖滨区组织国土、安监、城管、公安、环保等部门用4台施工作业车统一行动,对泉脑村东侧石料厂、南侧石料厂进行了彻底拆除,并隔断运输道路,确保行动取得实效。下一步该区将进一步细化扬尘防治管理要求,规范扬尘防治措施,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
  
  第十七批
  
  2016年8月4日,三门峡市人民政府相继收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来电举报资料交办单》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转交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全面梳理,认真调查整改,并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分别采取行政处罚、停产整治、责任追究、治安处罚等措施,依法予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公示如下:
  
  一、渑池县仁村乡,硅石厂无任何环保手续,粉尘污染严重。
  
  (一)基本情况
  
  渑池县仁村乡境内未发现硅石厂企业。
  
  (二)调查情况    经查,不属实。2016年8月4日,渑池县仁村乡政府和县环境保护局协同仁村乡国土所、派出所和电力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渑池县仁村乡境内进行实地探勘和全面排查。经查,渑池县仁村乡境内未发现硅石厂企业。
  
  二、湖滨区植物园小区旁边,戴卡轮毂有限公司环评报告不符合实际生产情况,8月2日又开始生产,有刺鼻气味,污染环境。戴卡轮毂制造有限公司按照其承诺书和治理方案的要求,7月22日零时对自动化水平低的一条生产线实施了停产,其余的生产线并未停产;根据环保部门7月22日驻厂执法监察记录和对该公司每天24小时监控情况,该公司已停产的生产线一直处于停运状态,不存在又开始生产的情况。
  
  三、湖滨区戴卡轮毂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擅自扩大生产规模到300万只,目前生产规模近400万只,未重新报批环评手续,不合法。还存在以下情况:1.企业每天不定时排放浓烟、毒气(含有甲苯、二甲苯、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对人身体危害严重。2.环保局和轮毂厂串通,有检查时提前给企业通风报信,让企业采取措施减少毒气排放,因此监测数据都合格。3.对本次督查组转办的案件,三门峡市环保局未对企业重新作监测,用的是6月的监测报告,6月作监测时已提前告知企业。
  
  调查及处理情况:    (一)经调查该公司目前主要生产设备有熔炼炉4台、2条涂装生产线,与环评批复一致。    (二)经调查未发现环保执法人员与轮毂厂串通、提前通风报信、让企业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的现象。    (三)鉴于周边群众已对该公司长期、反复投诉,环保部门与周边群众代表多次进行沟通,建议让群众代表自己选定时间和自行选定监测机构再次开展环境监测。拟邀请群众代表跟踪监测工作全过程,现场查看企业生产运行负荷状况,同时拟建议选定群众代表驻厂监督。

( 编辑:yl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