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柴锦玉)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我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总体思路、重点任务和组织实施。 实施方案提出,到“十三五”末,初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政府为引导、市场化运作、政产学研金相结合的区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争取建立2至3家省级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在我市重点行业领域布局建设若干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培养一批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全市技术合同交易额达到1亿元。 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重点任务。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信息共享与发布体系,推动需求侧与供给侧的科技成果信息结合,强化科技成果信息登记,加强军民科技成果融合转化;开展产学研协同科技成果转移行动,加强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建设,促进企业成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重要力量,推动新型研发机构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生力军,推动科技社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载体建房,优化布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大力推动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完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建立技术交易网络系统,深化科技评价机制改革,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服务,发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队伍支撑作用;强化创新资源深入融合与优化配置,加大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力度,拓宽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市场化供给渠道。 实施方案强调,做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组织实施,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策保障,加强示范引导。实施方案还明确了我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 ( 编辑:sbh ) |
我市出台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3-01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