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丽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临近,为进一步做好消费维权工作,积极推动消除和改善消费领域中的不平衡不充分,近日,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制定了《2018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方案》,确定今年主要开展以下几项活动:
开展“你选择,我抽检”活动。为增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与群众日常生活的紧密度,市工商局联合市消费者协会开展“你选择,我抽检”活动,根据市民投票结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对排名靠前的商品进行重点抽检,活动时间为2月1日至3月10日。
举办2018年“3·15”晚会。3月13日晚在文博城三门峡大剧院举办2018年“3·15”晚会,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展示工商工作成果,促进经营者诚信经营,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引导健康消费理念。
开展消费者维权微访谈活动。通过微博向网民宣传我市各级工商机关和消协消费维权工作新举措、新成果,解读消费维权相关法律法规,普及维权打假知识,发布商品质量监管、商标侵权、虚假违法广告、合同欺诈、不正当竞争等侵害消费者权益方面的典型案例及消费警示,集中回复网友举报、投诉、咨询。
开展“12315开放日”活动。3月14日上午在市工商局一楼举办“12315开放日”活动,邀请消费者代表参观12315指挥中心、工商办事大厅、假冒伪劣商品展。3月6日至20日,开展品质消费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进企业、进景区、进商厦”等活动,针对消费领域突出问题,开展网络消费教育、老年消费教育以及金融消费教育活动。
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广场宣传活动。3月15日,在湖滨广场开展广场宣传活动,市消费者协会各理事单位参加,通过假冒伪劣商品展示、文艺表演、展出板面、发放宣传资料和诚信宣讲等多种形式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效。
开展流通领域重点商品质量抽检工作。3月15日至6月30日,结合开展的“你选择,我抽检”活动,根据市民投票结果,选取排名靠前的商品作为重点商品,开展质量抽检工作。
( 编辑:徐伟 ) |
今年“3·15”都有哪些活动?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3-08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