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9月09日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本地 > 正文

我市将公开曝光 各类不文明行为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2-13   打印
  日前,三门峡市文明城市创建暨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创建办)下发了关于印发《三门峡市文明城市创建暨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曝光方案的通知》,将对全市各单位、个人在文明城市创建暨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中工作开展不力的,以及社会各类不文明行为进行公开曝光。
 
  2019年是我市文明城市创建的攻坚之年、决战之年,为确保不文明行为和现象曝光取得实际效果,避免曝光流于形式,市创建办专门组建“文明城市创建曝光小组”,在《三门峡日报》《黄河时报》和三门峡市广播电视台开设《文明城市创建曝光台》专栏,对全市范围内不文明行为和现象在媒体上进行公开报道。此外,还将借助“文明三门峡”手机APP客户端平台,开通文明城市创建不文明行为随手拍功能,市民可以通过关注“三门峡市文明城市创建办”微信公众号,将发现的问题通过手机拍照并留言上传至“市民随手拍”平台发布。
 
  同时,我市公安、城管等部门还会将监控和日常工作中拍到的不文明行为和现象进行定期汇总,并集中曝光。
 
  据悉,凡是被媒体曝光的问题,由市创建办督导检查组向有关责任单位发出督办整改通知书,限期完成整改。未在限期内整改的,或者整改不到位、群众意见仍然比较大的,由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在市属媒体上作出说明。在媒体上作出说明的单位,一周后仍然整改不力、效果不明显,严重影响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展的,将约谈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于拒不改正的,将启动文明城市创建问责程序,实行责任追究。
 
  针对有不文明行为的个人,市创建办将曝光的不文明人员照片整理归类后,交由公安机关通过技术手段寻找不文明人员所在单位。由市创建办下发督导函到其所在单位,并要求其作出说明和保证。若不文明人员无单位,将由市创建办整理归类后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再由相关部门纳入个人社会诚信档案。(记者葛洋)

( 编辑:李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