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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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检察职能 纵深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来源: 发布日期:2019-12-11   打印
  本报讯(记者纪雨童)近日,由渑池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明毅等7人涉恶犯罪集团案一审有果:主犯张明毅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0万元,其他被告人犯敲诈勒索罪判处5年6个月至2年有期徒刑。这是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个缩影。
  
  三门峡市检察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坚持打击力度与确保质量并重,聚焦“办案”“打伞”“断财”“预防”四个重点环节,切实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坚持依法精准惩处。三门峡市检察院实行全院统筹与系统内统筹相结合,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专案组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全力攻坚,确保案件质效。
  
  全面排查案件线索。三门峡市检察院制定《三门峡市检察机关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工作机制》,对检察机关内部各职能部门受理、发现的“保护伞”和其他案件线索集中管理移交。
  
  注重源头综合治理。三门峡市检察院加强和规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源头治理和防控,针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漏洞,及时向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监督完善机制制度,堵塞监管防范漏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三门峡市检察院联合市公安局出台《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协作机制》,建立信息通报机制、提前介入机制、侦查终结前会商机制和联席会议机制,统一执法标准,规范案件办理,形成工作合力。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以高度的政治站位、有效的方法措施、强烈的责任担当、扎实的工作作风,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

( 编辑:师宝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