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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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三门峡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2年11月29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来源: 发布日期:2022-11-30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三门峡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月上旬在三门峡召开,会期4天。

  建议会议的议程是:1.听取和审议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三门峡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3.审查和批准三门峡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全市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市级预算;4.听取和审议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5.听取和审议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7.决定三门峡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立及其组成人员人选;8.选举出席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三门峡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选举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选举三门峡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选举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