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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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妇联市扶贫办出台“巾帼脱贫攻坚行动”意见

来源: 发布日期:2016-06-16   打印

    本报讯 (记者陈林道)6月14日,市妇联、市扶贫办出台《关于实施“巧媳妇”创业就业工程推动“巾帼脱贫攻坚行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促进贫困妇女灵活就业,脱贫致富。

    《意见》提出,我市“巾帼脱贫攻坚行动”的目标任务是:2016年,全市创建30个“巧媳妇”创业就业示范点、示范基地(企业),促进1万名农村妇女实现居家灵活就业,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妇女占40%以上;到2019年,全市创建100个“巧媳妇”创业就业示范点、示范基地(企业),妇女培训不低于15万人次,实现建档立卡户中有就业意愿和能力的贫困妇女培训全覆盖,建档立卡户中有就业意愿、就业能力的贫困妇女就业率90%以上,确保7.08万贫困妇女全部脱贫。

    《意见》要求,全市各级妇联组织、扶贫部门要强化宣传发动, 引导贫困妇女坚定脱贫志向;开展技能培训, 帮助贫困妇女提高脱贫能力;兴办“巧媳妇”项目点, 搭建贫困妇女脱贫致富平台;帮助解决资金难题, 助力贫困妇女创业脱贫;持续开展“两癌”免费检查救助, 解决贫困妇女因病致贫困扰;发动社会力量, 为贫困妇女儿童奉献爱心。

    据了解,“巧媳妇”创业就业工程以各县(市)、区实际和产业基础为依托,因地制宜发展手工制品、种植养殖、家庭服务、农家乐旅游、电子商务等特色优势产业,使农村贫困妇女能够在照顾家庭的同时实现灵活就业,增收致富。市妇联、市扶贫办将坚持以255个贫困村为重点区域,以建档立卡户中的贫困妇女为重点对象,以贫困妇女持续增加收入为核心,大力推进“巧媳妇”创业就业工程,促进妇女居家灵活就业,助力脱贫攻坚战。


( 编辑:l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