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28日上午,河南电视台法制频道《走进法庭》摄制组一行走进义马市人民法院便民巡回法庭,对正在开庭审理的原告朱某某诉被告王某某、平某某共有纠纷一案进行全程庭审采拍,并采访了承办法官及双方当事人。
1991年,原告朱某某与被告王某某经法院调解离婚,婚生长子王某随其父被告王某某生活,婚生次子随其母原告朱某某生活。1994年12月31日,被告王某某、平某某登记结婚。2015年1月1日,原告朱某某的长子王某因交通事故死亡。保险公司支付被告王某某、平某某赔偿款226943.32元。朱某某认为,作为王某的生身母亲,根据法律规定,其应享有法定分配权利。经多次协商,原告、被告未就赔偿款达成分配共识。朱某某遂诉至义马市法院。
办案法官经过认真审理,庭前庭后耐心调解,双方当庭自愿达成协议:赔偿款226943.32元,原告朱某某分割65000元,被告王某某、平某某分割161943.32元。摄制组一行对此进行了全程采访拍摄,节目将于近期在河南电视台法制频道《走进法庭》栏目播出。
(马领海 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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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电视台走进义马市法院采拍家事纠纷庭审实况
来源: 发布日期:2016-08-03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