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湖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采取措施,兑现落实基础养老金提标政策,将提高后的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手中。
从2014年7月1日起,湖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5元,在此基础上,省、市两级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元基础养老金(其中省级1.8元、市级1.2元)。此次调整后,领取基础养老金标准达到每人每月80元,在原基础上提高了29%。
该中心一是认真学习中央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文件精神,明确调标幅度、时间和范围,做好提标的资金测算工作。二是足额补助,及时拨付。2015年城乡居民提标资金235.62万(含2014年提标补助资金),已于近日全部到位,将于4月底前兑现落实基础养老金提标政策,使超过1.3万的城乡老年居民直接受益。(李智伟 白蕾)
( 编辑:zhr ) |
湖滨区落实基础养老金提标政策
来源:三门峡日报 发布日期:2015-04-21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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