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丽霞)全省燃煤散烧管控工作推进会召开以来,我市按照全省统一部署,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坚持一手抓“查禁”,一手抓“改替”,狠抓工作落实,燃煤散烧管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坚决取缔违法散煤销售点。各县(市)、区政府按照上级要求,迎难而上,坚决取缔各类违法违规散煤销售点。渑池县组织100余名执法人员对英豪镇散煤经营户进行取缔,确保整治力度;湖滨区政府采取有力措施,逐级分包,夯实责任,不分昼夜取缔散煤销售点,确保取缔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截至11月18日,全市共排查出实有散煤经营主体200户,应取缔103户,已经取缔散煤销售点90户,剩余13户取缔工作正在加快进行中。 二是加强散煤产品质量监管。加强对禁燃区外散煤销售点的监督管理,对证照齐全的散煤销售点加大监管力度,依法加强对散煤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筛查灰分、硫分不合格散煤产品,防止劣质散煤在市场销售,消除空气污染隐患。截至目前,全市共抽检生产领域商品煤90批次,流通领域散煤产品56个批次,合格145批次,不合格的1批次正在依法处理。 三是从源头抓起,杜绝外省散煤流入。开发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在209国道黄河大桥处设置联合检查站,24小时不间断对外省散煤销售者进行检查,劝阻其返回,有效堵塞了散煤销售漏洞。 四是拆除替换燃煤散烧使用设施。市城管局按照工作方案和任务分工,对禁燃区内的主次干道开展地毯式排查,累计排查餐饮饭店1150家,使用高污染燃料需整改的餐饮饭店、流动摊点776家。截至11月15日晚,督促更换气、电等清洁能源的餐饮饭店、流动摊点643家。市环保局全面完成了290台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89台非电行业燃煤锅炉提标治理、9家砖瓦炉窑提标治理、68家工业炉窑提标治理等重点工作任务;8台统调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已完成7台、实施停机改造1台;19台地方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已完成2台、开工12台、计划关停机组1台、正招投标4台。 ( 编辑:smxwang ) |
我市燃煤散烧管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来源: 发布日期:2016-11-23 作者:王丽霞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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