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以来,湖滨区法院认真开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活动,积极配合公安、检察机关开展工作。截至目前,该院共移送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10案11人,已采取措施的4案4人,其中2案被执行人家属已将执行款项共计50余万元全部交到法院。
在专项活动期间,该院派出专门人员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督促公安机关尽快立案,同时积极派出3名法警于4月13日分赴陕西西安和江苏苏州,协助公安机关将涉案人员王某、罗某押解回三门峡。另外,犯罪嫌疑人翟某在河北省邢台市被抓获归案,也已经被押解回三门峡。
此次专项活动极大地促进了执行工作的开展,其中,被执行人王某在被抓获后,其家属主动到法院履行生效的判决义务,将执行款连同案件受理费、执行费共计5万余元全部交到法院;被执行人罗某在被批捕后,其家属也主动到法院履行生效的判决义务,将执行款连同案件受理费、执行费共计48万余元全部交到法院。日前,另一被执行人翟某家属也正在与申请人协商还款事宜。
该院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加大移送拒执罪案件力度,通过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络查控等手段,多管齐下,努力促进执行工作的良性运转。
(陈华 张传新)
( 编辑:zhr ) |
打击拒执犯罪行为成效显著
来源:三门峡日报 发布日期:2015-05-04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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