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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5月空气质量排行,三门峡获奖149.5万元

来源:中国三门峡网 发布日期:2017-06-29   打印
黄河三门峡 美丽天鹅城  摄影/亢峰辉
  6月28日,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通报了对全省18个省辖市和10个省直管县(市)5月份大气质量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结果。
  5月份,全省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扣收总额2266.4万元,奖励总额2134.1万元。其中,安阳扣收金额最高,为905万元,信阳市受到奖励金额最多,为1143万元。
  根据国家下达河南省的空气质量目标,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目标考核3项因子,即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细颗粒物(PM2.5)浓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
  其中,18个省辖市扣收总额2128万元,奖励总额2043.5万元;10个省直管县(市)扣收总额138.4万元,奖励总额90.6万元。 

18个省辖市中,受到扣收金额的共有11个市,按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是:
安阳市905万元
郑州市515万元
开封市315万元
洛阳市125万元
平顶山市80万元
濮阳市75.5万元
鹤壁市44.5万元
新乡市26万元
许昌市17万元
商丘市15万元
焦作市10万元

其中,因PM10平均浓度超标扣收金额前3位依次为:
安阳市625万元
郑州市255万元
开封市180万元

因PM2.5平均浓度超标扣收金额前3位依次为:
郑州市120万元
安阳市120万元
洛阳市65万元

因优良天数不达标扣收金额前3位依次为:
安阳市160万元
郑州市140万元
开封市80万元
(并列第三,新乡市80万元、许昌市80万元)
受到奖励金额的共有7个市,按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是:
信阳市1143万元
南阳市324万元
驻马店市177.5万元
三门峡市149.5万元
周口市139万元
漯河市75.5万元
济源市35万元

10个省直管县(市)中,受到扣收金额的共有4个县(市),按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是:
巩义118万元
滑县13.3万元
汝州6万元
新蔡1.1万元

受到奖励金额的共有6个县(市),按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是:
永城29.9万元
邓州19.5万元
长垣17.5万元
固始10.4万元
兰考7万元
鹿邑6.3万元

责编:亢峰辉

( 编辑:亢峰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