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9月19日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本地 > 正文

贫困新生上大学——可申请交通费 和短期生活费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7-19   打印
  近日,记者从三门峡市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获悉,2017年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资金日前下达,我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校交通费及短期生活费资金为27万元。
 
  入学资助项目资金用于一次性补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资助标准为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严禁擅自调整资助标准。根据要求,入学资助项目应优先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学生等。
 
  据了解,学生一律在学籍所在高中提出受助申请,受助学生名单原则上要从在高中三年中曾经享受过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中产生。因突发事件确有家庭经济困难需要资助,但未在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内的学生,须有普通高中正式学籍,必须提交单独的申请材料及相关证明,同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要严格把关,相关材料要归档保管,以备上级部门检查。
 
  “今年下达到我市的资金共计27万元,其中卢氏为10万元,其他县(市)、区共计17万元。”市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考虑到河南省招生录取批次安排,兼顾到考入本科及专科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受到资助,并保证资助金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各县(市)、区及直属高中要分两批进行评审、公示,其中第一批公示时间要求在8月10日前,第二批公示时间要求在8月25日前。(记者李博)

( 编辑:李建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