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制定下发了《河南省2015年农业保险工作方案》,对全省农业保险的发展、保险品种及开展范围、保险责任和保险金额及费率、保险机构的确定和评价、财政补贴、风险控制、保险业务规范和组织领导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积极发展农业保险。按照中央支持保大宗、保成本,地方支持保特色、保产量,有条件地保价格、保收入的原则,鼓励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保;鼓励开展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探索天气指数保险等新兴产品和服务,丰富农业保险风险管理工具。各项工作要提前谋划、统筹安排,按照农时季节和农作物的生长特点有序推进,确保农业保险有效覆盖农作物的生长周期。各市、县财政部门要将本级财政保费补贴资金足额纳入年初财政预算,并及时予以审核、拨付,实现农户“愿保尽保”,形成工作推动、预算安排与农时、农事相适应的发展机制。 保险机构要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农业保险条例》及相关制度规定要求,做好农业保险各项基础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合规;保障农户合法权益;强化农险规范经营,确保依法合规经营;加强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农业保险协办机制,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规范费用支付。 为有效开展农业保险工作,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引导作用,在农业保险的宣传发动、风险预测评估、专家鉴定、防灾防损、理赔发放等方面支持保险机构开展业务。 (刘奇星) ( 编辑:phpcms ) |
我省出台2015年农业保险工作方案
来源: 发布日期:2015-03-24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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