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4件群众举报材料,其中湖滨区1件,灵宝市3件。目前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共向我市交办24件群众举报材料,其中义马市2件,渑池县1件,陕州区3件,湖滨区6件,经济开发区1件,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件,灵宝市8件,卢氏县1件。截至6月12日,办结17件。
收到交办材料后,我市已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调查处理,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 编辑:李建新 ) |
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十一、十二批群众举报材料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6-13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