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证明违规骗提公积金、开发商拒绝公积金贷款……长期以来,住房公积金管理领域的失信行为屡见不鲜。近期,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了一系列治理工作,通过实施失信联合惩戒等措施,依法维护缴存职工权益,保障住房公积金制度稳健运行。
近日,湖南省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获两名职工骗提住房公积金案件,这两名职工被列入住房公积金诚信“黑名单”,与协助其伪造购房合同、增值税发票、结婚证等资料的中介人员一并被行政拘留10天。据了解,2017年以来,因骗提住房公积金,湘潭共有48人被列入个人不良记录“黑名单”,并受到5年不予销户提取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惩戒。
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今年5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等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动,要求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已经在公积金中心备案签约的楼盘,开发商却私下拒绝公积金贷款。”这样的失信行为令不少购房者感到既气愤又无奈。
借助失信联合惩戒手段,各地不仅加大对骗提住房公积金的处罚力度,同时也加大对开发商拒绝公积金贷款的处罚力度。在山东青岛,对于拒不整改的开发商,管理部门暂停其项目网上签约和预售监管资金拨付,并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广东广州规定,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开发商,除被责令限期整改外,将被处以一万元罚款;福建福州明确了拒绝公积金贷款拒不改正的,计入信用档案,并对预售监管资金进行监管,完成整改前暂停网签。
业内人士建议,要定期把明确拒绝公积金贷款的不诚信开发商企业进行公示,“只有管理部门多方联动,把诚信制度跟开发商拿地、销售挂起钩来,开发企业才不敢拒绝公积金贷款”。(据《光明日报》)
( 编辑:贺亚宁 ) |
让公积金运行 始终“信”字当头
来源: 发布日期:2018-10-24 打印

- 上一条:一桥越沧海
- 下一条:施工无防尘措施 责令其立即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