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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三门峡市委办公室关于以整治形式主义 官僚主义为重点进一步改进干部作风的实施意见

(2018年11月9日)
来源: 发布日期:2018-11-20   打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营造敢于担当、务实重干的浓厚氛围,按照中纪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中纪办发〔2018〕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重点进一步改进干部作风,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新时期党的作风建设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通过锤炼党性、改变惯性、治理惰性,着力解决宗旨意识淡薄、工作标准不高、工作效能低下、工作作风不实等突出问题,巩固巡视巡察整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整治、整治“帮圈文化”专项排查成果,进一步弘扬焦裕禄同志“三股劲”精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抓作风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在职在位在状态、尽心尽力尽责任的内生动力,为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贡献强劲三门峡力量。
  
  二、整治重点
  
  (一)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重点整治严重影响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影响政令畅通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突出问题。包括:
  
  1.对上级决策部署只做面上轰轰烈烈的传达,口号式、机械式的传达,不加消化、囫囵吞枣的传达,上下一般粗的传达,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热衷于作秀造势。
  
  2.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做表面文章、过度留痕,缺乏实际行动和具体措施。
  
  3.地方和部门利益至上,协作意识欠缺,或表面配合实际不配合。
  
  4.大局观念淡薄,只唯上、只唯书、不唯实,或不执行民主集中制,搞家长制、一言堂。
  
  5.缺乏正确的政绩观,急功近利、脱离实际,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二)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方面,重点整治群众身边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包括:
  
  6.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视而不见、无动于衷、消极应付,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对群众态度简单粗暴、颐指气使,搞特殊、耍特权,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和强烈不满。
  
  7.便民服务单位和政务服务窗口态度差、办事效率低,政务服务热线、政府网站、政务APP运行“僵尸化”。
  
  8.各类人为设置障碍、滥用职权、吃拿卡要等“潜规则”,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
  
  9.“老官留烂事”“新官不理旧事”,对之前已作出的决策不切实际随意变更。
  
  (三)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重点整治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严重影响改革发展高质量的突出问题。包括:
  
  10.不顾实际情况、不经科学论证,违反规定程序乱决策、乱拍板、乱作为。
  
  11.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回避矛盾和问题,上推下卸责任,庸懒怠政,消极应付,失察失职。
  
  12.弄虚作假,编造假经验、假典型、假数据,瞒报、谎报情况,隐藏、遮掩问题。
  
  13.成立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一味强调规格却不发挥实际作用。
  
  14.无视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不能遵守工作纪律。
  
  (四)在学风会风文风及检查调研方面,重点整治频次过多过滥、浮于表面等突出问题。包括:
  
  15.学风漂浮,理论脱离实际,只为应付场面、应景交差,不尚实干、不求实效;开会不研究真实情况、不解决实际问题,为开会而开会;超计划、超时间、超规模、超预算开会,就同一事项重复开会;文件照搬照抄,超篇幅、超范围发文;文件假大空,无法落实。
  
  16.检查考核过多过滥,多部门重复考核同一事项,考核内容不务实,频次多、表格多、材料多,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
  
  17.高高在上,不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调查研究搞形式、走过场,搞层层陪同、超人数陪同;对调查情况不作深入分析研究,以偏概全,提出意见好高骛远,可操作性不强,调研成果不管用。
  
  三、工作措施
  
  (一)坚持常态化学习教育。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断深化对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理解和把握,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认真研读《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切实强化党员干部的纪法意识。
  
  (二)组织开展研讨交流。结合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牢牢把握新时代三门峡发展方向,围绕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立足工作实际,组织党员干部认真进行研讨交流,找准薄弱环节和改进措施。
  
  (三)认真梳理权责清单。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体要求,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行一次全面梳理,针对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进行修改完善,真正做到内容完整、表述清晰、责任明确、符合实际。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可操作性强、可持续的行为规范,重视解决深层次问题,在“化风成俗”上下功夫。
  
  (四)扎实进行自查自纠。各级党组织要畅通举报渠道,受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相关问题举报。要组织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按照整治内容,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节点,强化整改落实,并将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自查情况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切实解决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不严不实”等作风问题。
  
  (五)突出重点工作领域。一是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中,重点查处违规决策、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做表面文章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二是在污染防治和环保问责工作中,深挖细查因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违纪违法行为。三是着力查处民生领域漠视群众利益、效率低下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四是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注重发现和查处因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等造成黑恶势力坐大成势,以及在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责任落实不力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六)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听民声,察民情,知民意,形成一批有质量的调研成果,指导工作实践。要进一步重申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效能建设制度要求,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增强服务意识,方便企业群众办事。通过完善各项制度,堵塞漏洞,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本地本部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组织开展以案促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洁身自好,警钟长鸣,严守纪律规矩,切实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
  
  四、保障措施
  
  各级党组织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要求上来,切实担负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发挥关键作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本部门整治工作开展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要同心协力、密切配合、尽职尽责抓好分管工作。各级党组织要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正风肃纪、反对“四风”的首要任务、长期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从自身做起,带头转变作风、带头廉洁自律、带头狠抓落实,带动全市作风建设取得新进展,推动各项工作打开新局面。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抓好“调研摸排、受理举报、线索梳理、监督检查、执纪问责、通报曝光”等重点环节,对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从严从快查处,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对管理不严、纪律松弛、作风涣散、“四风”问题突出的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也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对群众反映强烈、舆情聚焦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人和事,办理过程和结果适时适度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

( 编辑:贺亚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