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6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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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集中整治 公共区域停车秩序

来源: 发布日期:2018-11-28   打印
  近日,三门峡市公安局在市区开展公共区域规范停车集中整治,为群众创造良好有序的交通环境,推进文明城市建设。
 
  按照要求,所有汽车(含电动汽车)、摩托车、非机动车(含共享单车)应在公共停车场内、道路两侧的停车泊位内停放;车辆停放要做到按位、按线、按向、整齐、有序;在公共停车场停放应自觉服从停车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严禁车辆在禁停区域停放。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严禁任何车辆停放;没有设置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不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基础上,可以临时有序停放。车辆停放时严禁占压人行道、盲道、消防应急通道以及绿化带等。
 
  依法严查严处违法停车行为。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占压行车道、人行道、盲道、消防应急通道、绿化带等乱停乱放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第一次出现乱停乱放违法行为的以教育为主,并依法予以警告;对再次违反法律规定乱停乱放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将对车辆予以拖离。
 
  “城市公共区域停车秩序的规范,既是群众安全出行的需要,也是城市文明的体现。”市公安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文明城市创建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所有沿街单位、商户、门店严禁占用公共停车资源,并应主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安排专人管理门前车辆停车秩序,也欢迎广大市民监督举报各类不文明停车行为。(记者李博)

( 编辑:李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