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初,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而发起的投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暂行办法》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以打假等名义实施恶意投诉的职业索赔行为将受到规制。
对于公众来说,职业打假人并不陌生。上世纪90年代,职业打假人王海就在打假生涯中揭露了诸多品牌的产品质量问题。
早期的职业打假人主要是着眼于产品质量,致力于改善消费环境的同时,对唤醒消费者权利意识也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但随着产品质量的提高,部分职业打假人以赚钱为目的,在标签描述、说明书、广告等方面“找茬”,甚至利用药水擦去商品的生产日期,或者用针扎孔往面包里塞头发,以此“碰瓷”商家。
有数据显示,职业索赔所耗费的资源是一般正常投诉的四五倍,公共资源被少数团伙恣意挥霍,反而影响到正常消费者的维权诉求和市场经营秩序。
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职业索赔者将“战场”转至电商平台,将矛头指向数量众多的网店,打假范围既包括店铺出售假货、价格欺诈等行为,也包括商品标签不规范、使用禁用广告词等。有的还利用电商平台为消费者设计的基于信任的便利机制,从中牟利。
对于规范恶意投诉举报的规定,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邱宝昌认为,《暂行办法》的实施既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消费者定义的规定,又关闭了以营利为目的的所谓职业索赔人的投诉之门,还能减轻监管部门的负担。(据《中国改革报》)
( 编辑:师宝华 ) |
恶意索赔行不通了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1-09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