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纪雨童)日前,记者从市消防救援支队获悉,今年年初,省政府授予三门峡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工作模范集体”荣誉称号。这是继获省政府集体一等功及“三门峡消防卫士”荣誉称号,公安部集体三等功,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表彰“拥政爱民模范单位”后,三门峡市消防救援支队获得的又一殊荣,也是改革转隶以来全省消防救援队伍首个被省政府授予荣誉称号的单位。
省消防救援总队党委印发决定,部署在全省消防救援队伍中深入开展向三门峡市消防救援支队学习活动。决定指出,三门峡市消防救援支队展示了新时代消防救援队伍的良好精神风貌。全省消防救援队伍要学习其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政治本色,始终坚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这一建队根本原则,全面贯彻党领导消防救援队伍的一系列制度安排,深扎一心听党话、铁心跟党走的思想根子,不断提升对党忠诚的高度纯度,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要学习其纪律严明、秩序正规的过硬作风,始终把“两严两准”作为立队之本、建队之纲、兴队之要,严格教育、严格训练、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勒紧纪律红线,扎紧制度“笼子”,真正用铁的纪律打造铁的队伍。要学习其赴汤蹈火、敢打必胜的战斗精神,始终牢固树立战斗力这个唯一的根本的标准,忠实践行赴汤蹈火的使命要求,全面提升能打仗、打硬仗、打胜仗的素质本领,确保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真正担负起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的职能使命。要学习其竭诚为民、无悔奉献的使命担当,始终自觉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人民需要作为最高指引,始终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专项治理、源头治理紧密结合,不断巩固深化精准行业治理、精准警示提醒、精准群体宣传等治理手段,不断筑牢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坚固防线。
( 编辑:李鹏 ) |
省政府授予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工作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省消防救援总队部署开展向该支队学习活动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3-04 打印

- 上一条:我市召开重点工业企业座谈会
- 下一条:《三门峡日报》再次获评“河南省一级报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