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9月16日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本地 > 正文

我市荣获“河南省文明城市”称号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5-12   打印
  本报讯(记者葛洋)日前,省委、省政府公布了2017—2019年度河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名单。三门峡市荣获“河南省文明城市”称号,这是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一个阶段性胜利。
  
  根据《河南省文明办关于做好2019年度河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工作部署,经过申报推荐、组织考评、征求意见、名单公示等程序,确定了26个河南省文明城市、23个河南省文明城市提名城市、6个河南省文明社区标兵、5个河南省文明风景旅游区标兵、5个河南省文明风景旅游区,并复查确认了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河南省文明城市、河南省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名单。
  
  自2017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全市上下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同心同向、同频共振、同步推进,以舍我其谁的使命感、不容有失的责任感、等不得慢不起的紧迫感,深入推进创建工作。
  
  在创建工作中,我市注意坚持问题导向,抓住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动员全市力量参与创建工作;注重在制度化、常态化上下功夫,构建起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创建责任体系,形成了党政主导、部门协同、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创建工作机制,从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全面推进创建工作;注重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加大投入力度,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升群众幸福指数,城市面貌焕然一新。
  
  据悉,灵宝市荣获“河南省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称号,义马市、渑池县保留“河南省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卢氏县保留“河南省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荣誉称号。
( 编辑:李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