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丽霞)近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及各县(市、区)下发通知,要求按照“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要求,自3月1日至3月31日,在全市组织开展以案警示教育活动。 1月10日,山东五彩龙投资有限公司栖霞市笏山金矿在基建施工过程中,回风井发生爆炸事故,造成22人被困。经全力救援,11人获救、10人死亡、1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6847.33万元。近日,山东省公布了事故调查报告,依规依纪依法对45名相关责任人员追责问责。 通知要求,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促进责任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规定,开展事故调查报告和责任追究报告的学习讨论,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组织本辖区、本行业各有关企业开展全员参与的以案警示教育活动,以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以实际行动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通知要求,要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防范事故发生。各地区、各部门要迅速行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企业、深入现场,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全面落实各项风险防控措施。要督促本辖区、本行业各有关企业,认真学习贯彻省安委办《关于进一步规范细化企业双重预防体系质量标准的通知》中“五有”具体标准,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到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中、运用到风险管控隐患治理全过程,形成全方位、立体化风险预防控制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通知要求,要巩固深化三年专项整治推动常态长效。各地区、各部门要以目标任务为抓手,深入推进三年行动整治。要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清单”“制度措施清单”“重点任务清单”,强化清单化任务管理和挂图作战工作机制,确保2021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 编辑:李建新 ) |
深刻吸取笏山金矿事故教训
我市开展以案警示教育活动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3-03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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