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十批6个群众举报件,其中湖滨区2件、陕州区2件、渑池县1件、市交通运输局1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三门峡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已按程序交相关县(市、区)整改。 ( 编辑:师宝华 ) |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向我市交办第十批群众举报件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4-19 打印

4月17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十批6个群众举报件,其中湖滨区2件、陕州区2件、渑池县1件、市交通运输局1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三门峡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已按程序交相关县(市、区)整改。 ( 编辑:师宝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