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十二批4个群众举报件,其中灵宝市2件、渑池县2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三门峡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已按程序交相关县(市、区)整改。 ( 编辑:李建新 ) |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向我市交办第十二批群众举报件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4-2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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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十二批4个群众举报件,其中灵宝市2件、渑池县2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三门峡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已按程序交相关县(市、区)整改。 ( 编辑:李建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