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市教育局、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等七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全面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今年5月全市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全面开展,使有需求的学生得到全面保障。
根据《意见》,课后服务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学校为主、自愿参加、公益惠民”的原则,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不得营利。课后服务的对象是有服务需求的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读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亟须服务群体。
课后服务时间一般在上学日下午正常放学后进行,每天1至1.5小时,原则上结束时间不晚于18:00,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所属学校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家长需求和季节弹性确定,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当扩大到中午课后。
课后服务内容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开展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做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的影片等,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除个体辅导外,严禁借课后服务名义组织补课或教学。鼓励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学校开展校外社会实践活动、午餐供应和课后延时免费托管。
《意见》明确,课后服务工作采取“家长自愿申请、班级初审、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方式开展。鼓励社区、企事业单位提供人才、场所、设施等资源支持课后服务工作。积极发挥家长作用,鼓励家长参与学校课后服务。
《意见》强调,各地要建立完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制度,坚持公益导向,不得营利,坚持成本补偿原则。可由政府和家长共同承担服务成本,可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费用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严禁学校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要把安全管理放在做好课后服务的首位,严禁有不良记录人员参与课后服务,制定并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防范风险隐患。(本报记者)
( 编辑:李建新 ) |
我市下月全面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
填补监管“空当期” 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4-28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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