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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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整治盗采矿产资源专项攻坚行动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7-19   打印
  本报讯 近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开展整治盗采矿产资源专项攻坚行动的通知》,要求即日起至8月10日,在全市开展整治盗采矿产资源专项攻坚行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资源,重拳出击,铁腕打击,坚决杜绝盗采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此次攻坚行动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打防结合、打防并重和标本兼治,盯牢全市非煤矿山的非生产矿井(坑口),遏制盗采矿产资源案件高发势头,确保我市境内盗矿亡人事故“零发生”、盗采矿产资源案件“零发案”。
 
  攻坚行动按照全面摸排动员、全力攻坚行动和总结提升3个阶段进行。整治范围包括全市境内所有非煤矿山的非生产矿井(坑口),包含已关停的矿井(坑口)和短期封堵矿井(坑口),对非法盗矿行为露头就打,坚决追究非法组织者、参与者的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形成强有力震慑效应,确保攻坚行动取得扎实成效。 (本报记者)

( 编辑:李建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