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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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准绳“呵护”城市文明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3-22   打印

 贞木

  法治,是这个时代的共识。一个文明的社会,必定是崇尚法治的社会;一个文明的城市,必定是依法治理的城市。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注意把一些基本道德规范转化为法律规范,使法律法规更多体现道德理念和人文关怀,通过法律的强制力来强化道德作用、守住道德底线,推动全社会道德素质提升”。今年1月1日,《三门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科学确立了市民文明行为的规范体系,是文明行为立法工作的具体体现。《条例》从制定到施行,既顺应城市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化的客观要求,也是创新社会管理、建设和谐社会和法治城市的重要内容。

  文明创建工作需要日积跬步的努力,文明习惯的养成同样是点滴积累的过程。《条例》的重要作用之一,便是充分发挥立法主导作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运用法治手段解决文明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

  眼下,在各机关单位、企业学校、街道村镇,不同职业、不同年龄段的广大群众都正在通过多种渠道加深对《条例》的认识,合理运用《条例》的知识。我们可以想见,在《条例》的保障下,从此,全市实现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常态化、法治化、规范化就有了重要依据,对于提高市民文明素养、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特别是有效约束不文明行为,也将发挥很强的现实作用。

  在法治的背景下,对广大群众来讲,为文明而立法的《条例》,本身就是一条准绳、一把标尺,它为文明行为立了规矩、树了导向、定下了红线,让人民对如何理解文明内涵、如何践行文明习惯、如何将城市文明提升至更高层次,提供了易学易用的文字“指南”。

  通过一段时间以来对《条例》的参照和践行,我们不难看到,对于我们的城市而言,如此贴近广大群众需求、如此规范和完善的《条例》,正在日复一日以法治准绳“呵护”城市文明,正在每时每刻为推进文明城市建设,提供着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在法治的“护航”下,既勤于又善于运用《条例》,给城市文明以更加强大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