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2021年年底印发《关于建立完善村级廉情监督员工作机制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县(市、区)纪委监委组建村级廉情监督员队伍,全面启动村级廉情监督工作。该项工作开展以来,村级廉情监督员选聘从严从实,试点建设稳步推进,监督作用有效提升,引起广泛关注。为进一步深化我市村级廉情监督工作,切实发挥村级廉情监督员“贴身”监督作用,积极构建“一员一简报一网一平台”基层廉情监督格局,近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 记者:据了解,目前我市村级廉情监督员在基层监督方面发挥了明显的作用,社会反响良好。请介绍一下建立村级廉情监督员工作机制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论述,进一步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做实县、乡纪检监察机构与村级监督力量衔接配合有关要求,切实把监督“触角”延伸到村(社区),进一步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市纪委监委坚持创新突破,研究出台《关于建立完善村级廉情监督员工作机制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市、县、乡三级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推进村级廉情监督工作任务清单》,整合盘活壮大基层监督力量,激发村级廉情监督员内生动力,激活村级廉情监督员“前哨”作用,加强对基层自治组织中行使公权力人员的“贴身”监督,努力减存量、遏增量、防变量,促进基层权力规范运行、基层干部清正廉洁、基层政治生态持续优化,逐步实现村级监督作用不断提升、群众对村级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不断提升、反映村组干部检举控告数量下降的“两升一降”目标。 记者:村级廉情监督员是如何选聘的?一般由哪些人担任,有哪些选聘条件?选聘流程是什么?是否可以连任? 答:村级廉情监督员原则上由辖区内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担任,也可根据情况聘用除村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以外的其他村干部以及在村(社区)情况熟、威信高的人员。 村级廉情监督员要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监督,责任心强,熟悉本村(社区)各户基本情况,热心为群众服务,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和口碑。 村级廉情监督员按照公开选聘、资格审查、结果公示、颁发聘书等程序进行聘用。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公室确定拟聘任对象,将人员名单报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并公示后,由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向合格人员颁发聘书。截至目前,全市8个县(市、区)纪委监委共选聘村级廉情监督员2155人。 记者:村级廉情监督员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答:主要是当好“五大员”,即党风廉政监督员、政策法规宣传员、社情民意信息员、矛盾调处化解员、清廉新风示范员。 记者:村级廉情监督员的监督内容是什么? 答:村级廉情监督员有三项监督内容,通俗概括讲,即对“人”、对“事”、对“程序”进行监督。第一,要对公职人员进行监督。包括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组干部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以及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重点加强对村(社区)“两委”班子“一把手”的监督,防止“一肩挑”变“一言堂”。第二,要对村级事务进行监督。包括村级重大决策、村级重大项目建设、村大额资金使用情况、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等,当前的一个监督重点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情况。第三,要对“四议两公开”落实情况进行监督。重点看村(社区)“两委”是否按照村级议事程序进行民主决策,是否通过“村民微信群”“乡村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等方式,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村级“三务”,促进群众对村级权力的有效监督。 记者:村级廉情监督员有哪些工作权力? 答:主要有五项。(一)知情权。列席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村民代表会议、村(社区)“两委”联席会议等,了解掌握情况。(二)质询权。对村民反映强烈的党务、村务、财务问题进行质询,并请有关方面向村民作出说明。(三)审核权。对村级财务支出进行审核。(四)建议权。向村(社区)“两委”提出村务管理建议,必要时可向乡镇党委和政府提出建议。(五)监督权。对村级事务管理、财务管理和村干部履职及廉政情况进行监督,对村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可直接向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记者:村级廉情监督员如何履职? 答:着重采取六种履职方式。(一)列席会议。通过列席各类会议,了解掌握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及时纠正违反决策程序的行为,督促做好问题整改。(二)收集意见。通过召开民情分析会、设立廉情监督微信群、上门入户走访、接待群众来访等方式,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受理群众反映问题,及时向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或乡镇纪检监察机构报告,提出意见建议。(三)化解矛盾。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质询,并请有关方面向群众作出说明。对干群之间或群众之间产生的矛盾进行及时疏导和化解。(四)监督检查。定期对村级财务支出情况进行审核,对各类专项资金发放、村集体收入分配、土地流转、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验收等事项进行全程监督,对重要事项和重要环节进行检查。(五)通报反馈。通过公开栏公示、召开会议、个别沟通等形式,及时通报反馈监督结果。(六)参与巡察。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向巡察组提供有关信息,督促村(社区)“两委”对巡察反馈问题真抓实改。 记者:在规范村级廉情监督员履职方面,纪检监察机关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为了提升村级廉情监督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水平,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廉情监督工作相关文书模板的通知》,统一乡、村“廉情简报”和“四表两书一日志一台账”等标准。“廉情简报”即对本地一周工作进行汇总、公示、上报,让群众知情、参与,让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四表”即廉情监督员基本情况表、走访群众登记表、问题线索反映表、意见建议反馈表,“两书”即廉政提醒书、廉情监督问题整改通知书,“一日志一台账”即廉情监督工作日志、廉情监督员工作台账。 记者:村级廉情监督工作开展以来,取得哪些比较明显的成效? 答:村级廉情监督工作在遏制我市基层腐败增量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以来,全市村级廉情监督员共列席有关会议9468次,提出意见建议3911条,纠正违规行为673个,疏导化解干部群众间、群众间矛盾2128起;开展监督检查9880次,发现问题2004个,向县乡纪检监察机关报告89个;填写《走访群众登记表》11179份、《廉情监督问题线索反映表》368份、《廉情监督意见建议反馈表》1654份,下发《廉政提醒函(书)》1983份、《廉情监督问题整改通知书》1788份。全市共编发廉情简报6236期,其中,8个县(市、区)纪委监委32期、76个乡镇(街道)229期、629个村(社区)5975期。1至6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收到反映村组干部检举控告数量比去年同期下降了58.7%,“两升一降”成效初步显现。 记者:市纪委监委为了帮助村级廉情监督员尽快适应角色身份、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发挥末端监督“前哨”作用,在全市开展了“一乡两村”结对帮带。能详细介绍一下这项工作吗? 答:市纪委监委印发了《关于开展“一乡两村”结对帮带村级廉情监督员工作的通知》,从市纪委监委机关选派80名纪检监察干部,“一对一”结对帮带80名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一带二”结对帮带160名村级廉情监督员,常态化开展“两帮两带”,帮助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和村级廉情监督员提升能力和水平。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同步制定帮带指南,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干部和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通过层层挂钩、同步帮带的方式,结对帮带其他村级廉情监督员,做到结对帮带“全覆盖”。截至目前,市纪委监委干部帮带乡镇纪委书记59次、村级廉情监督员104次,发现问题线索5个,帮助解决问题、化解矛盾35个; 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干部帮带乡镇纪委书记159次、村级廉情监督员3435次,发现问题线索162个,帮助解决问题、化解矛盾239个。 记者:“两帮两带”指的是什么? 答:“两帮两带”指的是帮思想、帮业务,带作风、带氛围。帮思想,就是引导村级廉情监督员进一步提高政治觉悟,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帮助其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学习政策法规,提高理论水平;经常性关心其思想动态,化解思想压力,协调解决困难,激发干事热情,提振工作信心。帮业务,即通过宣讲《关于建立完善村级廉情监督员工作机制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帮助村级廉情监督员熟悉工作职责、明晰监督内容、明确工作权力、规范履职方式,切实提高履职能力;经常性传授监督心得,交流工作经验,帮助其主动跟进监督。带作风,主要指联合开展入户走访,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了解干部作风,化解矛盾纠纷;视情况对村(社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村级财务、产业项目、“三务”公开情况进行“提级监督”。带氛围,指与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开展“面对面”廉政谈话,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加强对村级廉情监督员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开展以案促改,发挥反面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加强对村组干部的纪法教育,强化纪法意识;加大对村级廉情监督员先进事迹的挖掘和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监督氛围。 记者:纪检监察机关在村级廉情监督工作推进中,是如何构建廉情监督格局的? 答:主要是加快构建“一员一简报一网一平台”基层廉情监督格局,目前“一员一简报”(村级廉情监督员和廉情简报)的格局已经初步形成。接下来,我们将在“一网一平台”上着力发力,为村级廉情监督插上科技的“翅膀”:一是建设廉情监督网。市纪委监委建设集监督、公开、服务、查询、诉求等功能为一体的廉情监督网,覆盖全市所有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实现“前台公开、后台监督”。二是构建廉情监督平台。市纪委监委按照三级等保标准,牵头建设三门峡市廉情监督平台,统一数据标准和运行流程,分级录入数据,分权限管理使用。群众可以通过触屏查询台、手机、电脑等终端,对基层权力运行情况和村级事务进行实时监督,提出意见建议,提升基层监督质效。 (本报记者) |
整合盘活村居监督力量 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就我市村级廉情监督工作答记者问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7-21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