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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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司法局: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进人民心田

来源: 发布日期:2022-10-10   打印

本报记者 纪雨童

  宜居三门峡 资料图

  普法志愿者走进建北社区宣传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联合湖滨区司法局走进市第三小学开展“快乐暑假 与法同行”活动

  工作人员归纳整理审核过的规范性文件

  市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师接受群众咨询

  市司法局联合湖滨区司法局进社区开展“法治教育进万家”活动

  良法善治,民之福祉。

  党的十八大以来,三门峡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市委、市政府及河南省司法厅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弘扬法治精神,凝聚法治力量,积极推进平安三门峡、法治三门峡建设,为推进我市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法治环境和服务环境,让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在良法善治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十年辉煌,十年蝶变。三门峡司法行政工作开创新局面、迈向新高地。三门峡市司法局连续多年被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表彰为年度平安建设先进单位、脱贫攻坚先进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先进单位;在2019年、2020年全省依法行政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司法行政系统执法满意度在全省系统内连续多年稳居前列,在全市政法部门中稳居第一方阵;法律援助、法治宣传教育、司法所建设、社区矫正、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业务工作连续多年受到司法部表彰。

  锚定“争先出彩” 法治三门峡建设走向深入

  法者,治之端也。

  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司法局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锚定“争先出彩”这一目标,先后出台系列文件,深入推进法治三门峡建设。

  今年1月,市委八届二次全会上,“法治崤函”正式列入市委中心工作“两项工程”之一,市司法局围绕“深化法治崤函工程”建设这一主线,起草《三门峡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草案),制定出台《法治三门峡建设规划(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明确123项法治建设任务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确保五年内推动“法治崤函”建设责任到人;出台《2022年度法治三门峡建设工作要点》《三门峡市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聚焦三个重点

  服务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添活力

  蝶变,赋能飞跃。

  2019年国家机构改革后,三门峡市政府原法制办公室与市司法局合并,司法局重新组建。改革后的三门峡市司法局聚焦法制审核、立法审查、行政执法监督三个工作重点,全力为三门峡社会经济发展贡献司法力量、增添发展活力。

  做好政府文件法制审核。对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事项及合同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把关,重点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绿色产业发展等重大决策、重大政府合同从合法性上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合法有效,便于贯彻落实。2019年以来,共审核政府规范性文件130件,提出审查意见474条;审核政府合同115件,提出审查意见597条;审核重大涉法决策事项67件,提出审查意见235条;先后开展11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先后废止206件,修改15件;认真破解“新官不理旧账”的难题,对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在2016年至2018年签订的合同进行清理,共计清理43个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签订的政府合同1117个,有效防范和规避了政府合同履行的法律风险。

  做好政府立法审查。严格执行立法审查规定,对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送审稿严格审查把关,公开征求意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保证立法质量。近年来,先后审查《三门峡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三门峡市白天鹅及其栖息地保护条例》《河南小秦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三门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三门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三门峡市山体保护条例》《三门峡市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草案送审稿,起草市政府规章《三门峡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的环境卫生管理、大气污染防治、文明行为促进、山体保护、红色资源保护和政府规章制定程序等提供了更好的法制保障。其中,《河南小秦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是全省首部关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地方性法规,率先实现“一区一法”,目前已作为先进典型被中国新闻网、河南新闻联播、《河南日报》等媒体进行报道。

  做好行政执法监督。以市政府名义对市直34家单位的行政执法主体予以确认,认真开展行政执法大换证工作,共办理行政执法证6992个。近三年以来,持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活动,共评查市、县两级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案卷419本,下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22份,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开展“四大提升”

  践行司法为民初心不改

  为民,服务为本。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努力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益完善,我市相继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升系列活动,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近年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共建成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县(市、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7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77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330个,配备村(居)法律顾问234人。“12348”热线平台已完成升级改造,网络平台建设持续推进,三大平台进一步融合,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近三年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共组织律师行业办理各类诉讼、非诉讼案件2万余件,法律援助机构为困难群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500余件,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各类矛盾纠纷6万余件。

  开展基层司法行政阵地提升活动。按照司法部《关于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和省厅关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统一部署,始终坚持人、财、物向基层一线倾斜原则,在基础设施、业务工作、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和法律服务等方面狠下功夫,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作为筑牢筑强基层基础根基的关键和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全市司法所建设的追赶跨越。2016年以来,全市77个司法所中,已成功创建五星规范化司法所54个,三星以上规范化司法所实现全覆盖,创建覆盖率稳居全省第一方阵,被省司法厅评为2021年度司法所建设先进单位。在疫情暴发、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宏观形势下,市司法局不等不靠,主动作为,积极向省厅和市委、市政府汇报,争取到1500万元购车资金及车辆入编入户的政策支持,顺利完成了100辆速达纯电动汽车的采购项目,将采购车辆全部派发到基层,彻底解决全市78个司法所执法执勤用车的问题。

  开展法治宣传提升系列活动。天鹅、黄河、楹联一直是三门峡这座城市独有的特色,按照“因地制宜 承载记忆”原则,市司法局在积极开展“法律七进”等各类传统法律宣传教育同时,创新探索具有三门峡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019年,圆满承办全国法治楹联大赛,邀请书法家书写获奖作品,进行为期一周的全国法治楹联大赛获奖作品书法展,投资30万元在市区涧河公园南岸打造法治楹联步道,将法治楹联作品制作成灯箱;投资8万元将获奖作品融入崖底佳苑东西两个社区的法治文化建设中,打造法治楹联社区。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结合黄河文化、砥柱文化、白天鹅文化等法治文化特色,重点谋划推进三门峡市槐扒黄河提水工程法治文化园、三门峡天鹅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法治广场两个项目建设,建成后将成为我市沿黄法治文化带上的新“名片”。

  开展法治乡村建设提升系列活动。加大乡村普法力度,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深入开展法治创建“四级同创、三级示范”活动,做好法治县(市、区)、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创建工作,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陕州区西张村镇人马寨村、灵宝市城关镇西华村成功创建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渑池县、卢氏县被评为“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湖滨区崖底街道等3个乡镇(街道)被评为“全省法治乡镇(街道)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灵宝市朱阳镇果园村等9个村(社区)被命名为“河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大道之行,天下为公;良法善治,民之所向。

  投身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浪潮中,三门峡市司法局将紧扣“十大战略”“两项工程”,全力推进法治三门峡建设,开展普法教育宣传,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以有力法治保障和有效法律服务,助推高质量建设现代化三门峡、高水平实现现代化三门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谱写新时代司法行政新篇章。

  本版图片由市司法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