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养宠户数逐年上涨,国内猫狗总量突破1.2亿只,由此也引发了不少纠纷。遛狗不牵绳造成伤人纠纷、宠物乱拉乱叫扰民等屡见不鲜,偷狗虐猫引起的舆论声讨沸沸扬扬,随意弃养、流浪猫狗等投诉也接连增多。 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已将养犬行为明确纳入治安管理范畴,遛狗不采取安全措施、养宠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从此不再是普通的邻里纠纷。6月1日起,又有江苏徐州、广东东莞等地出台新规,进一步强化宠物饲养规范管理,除国家规定的遛狗不牵绳、宠物扰民将受处罚外,有的还将宠物猫同步规范,实现猫狗一体化管理,有的精细化划分城市限养区域,按肩高、体长、体重等指标量化判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有的着意整治随意弃养现象,规定私自丢弃猫狗最高罚款5000元,违规记录纳入个人征信。四川成都还规定,只要出现狗咬人事件,无论事件起因是否涉及路人挑逗、触碰犬只,养犬人都需第一时间垫付就医费用,以避免这类事件的常见纠纷扯皮。 这些新规看似加重养宠户负担,实则补齐了城市治理的短期漏洞与长期短板。大量生活化基层治理经验证明,宽松的管理只会纵容不文明养犬行为,统一、刚性的责任标准,才会倒逼所有养宠户养成规范饲养、谨慎看管的自觉习惯,才能肃清陋习,遏制城市治理乱象,维护全民公共生活权益。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强化宠物饲养的新规得到了民意的肯定,说明养宠户和普通市民的利益和诉求,在长期的摩擦和纠纷中得到充分表达和进一步厘清,最终基本达成共识。在许多与普通百姓密切相关的领域,只有依托共识形成规则,才能有助于推动和促进社会和谐。 ( 编辑:tln ) |
养宠也需守好文明底线
□胡文超
来源: 发布日期:2026-06-1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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