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城市建设和管理领导小组关于公布有关工作投诉电话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市区社会秩序、改善市区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市区雨污分流治理、规范城市养犬管理等活动,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监督城市建设和管理有关工作,及时反映市容环境卫生、生产生活污水排放、城市养犬等方面的情况和意见。为便于广大市民参与,现将有关部门投诉电话公告如下:
市规划和城管局牵头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投诉电话:0398-2930829 市住建局牵头负责雨污分流治理工作 投诉电话:0398-2808760 公安部门负责市区范围内养犬的登记备案;违章养犬的处理;捕杀狂犬;处理犬只扰民、放任犬只恐吓他人、驱使犬只伤人案件等。市公安局投诉电话:110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养犬影响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设立犬类收容场所,收容无主犬、流浪犬、无证犬及被没收的犬只。市规划和城管局投诉电话:0398-2939925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涉犬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市工商局投诉电话:12315 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犬只防疫工作,建立犬只免疫档案;建立犬只疫情监测网络,对狂犬病进行预防和控制;对疫犬、病犬尸体的无害化处理实施监督;对犬只诊疗机构及从业人员实施监管。投诉电话:0398-2806229(市畜牧局)0398-2772216(湖滨区畜牧局)0398-3832042(陕县畜牧局)0398-2187600(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三门峡市城市建设和管理领导小组 2015年9月7日 ( 编辑:wyw ) |
三门峡市城市建设和管理领导小组公告
来源:三门峡日报 发布日期:2015-09-07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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